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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8-29 来源: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10月8日至11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2025年8月1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集中整改期间,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班子成员互提问题49个,主动认领问题49个,通报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意见105条,班子及成员分别检视剖析,相互批评提醒,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洗澡治病的目的。局党委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对反馈的15个问题、49个具体表现确定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出台了巡察整改方案,安排专门股室专门人员落实此项工作,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信访化解等5个疑难问题重点研究部署。

局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集中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精神1次。牵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认领整改问题2个,制定整改措施8条。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3次带队参与县城区广告招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点6处,2次带队前往金湾国际等临时便民市场及周边调研,查看摊位布局、卫生环境、商贩经营等情况,对市场市容市貌提出整改意见2条。4月1日,带队前往剑阁县,考察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与中资环投环保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就苍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达成了初步投资意向。

二、县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委班子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个别班子成员不愿参加党委会议。

整改情况:一是原党委委员、中心主任安三勇对主管局安排的工作有抵触情绪,多次不参加局党委会议,而且不履行请假手续,2023年7月被县委组织部约谈并免去局党委委员职务。二是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在开展民主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了解真实想法,切实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共有谈心谈话纪实登记表24份。三是召开党委会议对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研究讨论,如研究协管员考核、领导班子分工、人员岗位调整及大额资金支付等事宜,并做好记录,对因病、因事未参会的班子成员进行电话沟通征求意见,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制定了《中共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参会制度》,明确了参会纪律,要求不能参会的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请假,对无故缺席党委会议的成员扣减绩效积分。

2.执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整理出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处罚告知阶段、处罚决定阶段、执行阶段、终结阶段、其他文书等共7项76种181页的示例文书及制作指南;二是编制《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案流程规范》,梳理明确“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流程规范”“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流程规范”“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流程规范”等5个办案标准流程;三是强化法制教育,不定期开展培训,尽量使用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四是局执法监督股加强监督,定期在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对执法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照考核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较薄弱”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选取综合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热点难点问题,运用“第一议题”学习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进行深入剖析探讨,并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细,截至2025年5月,已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8次,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每次会议由办公室马潇凡、杜清方同志详实记录会议议程、学习内容、发言等。2025年1月—5月共开党委会8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8次,机关纪委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了《中共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台账》。

2.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根据县级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本单位年度学习方案,确定学习内容,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结合分管职责深入细致进行学习研讨,每个季度确定5名同志作重点发言,截至6月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其中研讨交流1次,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并收集领导研讨发言材料。二是丰富学习形式,积极拓展学习形式,组织班子成员在清明节前在红军渡进行实地参观,开展祭扫活动。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今年以来,分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进行研讨发言、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研讨交流、围绕《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进行研讨交流,共计3次。

3.政治理论学习实效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学习安排,科学规划学习内容,严格控制学习议题数量,每次党委会学习内容严格控制在5个以内。二是加强纪律约束,制定了《中共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参会制度》,要求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截至目前本年度已召开党委(扩大)会议8次,无班子成员无理由缺席党委学习会情况。三是印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4月、9月、11月)。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四个纳入”,本年度一二季度分别召开了1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传达学习了上级会议精神,并对上季度本单位信访舆情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风险研判,安排部署我单位下一阶段工作。二是由单位全体公务员组成网宣队伍,关注媒体平台的网络舆情及报道,坚决防范网络舆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苍溪发布、视角苍溪及其他媒体平台发布我单位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目前共发布12条信息。

(二)关于“局党委领导作用发挥有不足”问题

1.上届班子合力不够、凝聚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原党委委员、中心主任安三勇对主管局安排的工作有抵触情绪,多次不参加局党委会议,而且不履行请假手续情况,2023年7月被县委组织部约谈并免去局党委委员职务。二是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局党委书记李勇和每位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局长田青同部分班子成员(罗建波、程洪平)进行谈心谈话,其余班子成员同分管股室(中队)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共有谈心谈话纪实登记表24份。三是召开党委会议对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研究讨论,如研究协管员考核、领导班子分工、人员岗位调整及大额资金支付等事宜,并做好记录,对因病、因事未参会的班子成员进行电话沟通征求意见,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四是制定了《中共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参会制度》,明确了参会纪律,要求不能参会的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请假,对无故缺席党委会议的成员扣减绩效积分,无无故缺席党委会议的情况。

2.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案流程规范》,梳理明确“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流程规范”“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流程规范”“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流程规范”等5个办案标准流程。二是印发《绩效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13个执法制度规定,对案件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党委委员、执法大队大队长任案审会常务副组长。三是5起行政复议中3起主动撤销,2起维持处罚决定,2起行政诉讼中1起胜诉,1起未判决;剖析根源为执法缺乏温度,自由裁量未广泛适用。下一步推行“自由裁量基准”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广泛应用,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集中学习《行政复议制度》,讲解《自由裁量标准》,今年来采用自由裁量案件3起,进一步扩大《免于处罚、从轻减轻处罚责任清单》的适用范围,针对占道经营等轻微违法行为以“规范”代替“处罚”,群众满意度普遍提高。四是出台了《犬只管理会议纪要》,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了相关单位职能职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履行好各自犬只管理职责,印制《告养犬市民书》《文明养犬倡议书》等2000余份,向县城区临街商铺、居民楼栋发放粘贴,宣传遛狗不拴绳、未戴嘴套等不文明行为的危害,引导市民群众践行和遵守文明养犬规定,自觉规范养犬行为。将文明养犬行为纳入日常巡查管控重点工作,重点对广场、公园、主次干道人行道和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巡查,取缔占道售犬行为,对遛狗市民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市民文明养犬,对宠物排泄物进行及时清理,对500余起不牵狗绳遛狗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捕捉收容流浪犬、无主犬20余只,责令免疫登记犬只200余只。

3.统筹推动综合执法管理工作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日常抓常规治理,统筹部门和乡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春节、梨花节、两会等重要节庆、会议期间抓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线路保障,今年来共计开展专项治理7次,对背街小巷、无封闭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了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并每日定点巡查,加强了对垃圾露天堆放、无封闭物业管理小区居民乱丢垃圾查处力度。二是对标国家卫生县城复检标准弥补差距。完善了乡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理体系,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建立县区、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制定科学的垃圾清运时间表,如偏远农村地区至少每5天清运一次,人口密集地区每天清运1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目前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与环卫中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共同梳理工作问题、制定工作计划。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台账,并形成作业标准和固定流程,采用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清扫保洁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督促整改。对各乡镇公厕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经摸排,全县的乡镇除桥溪乡以外,均有公共厕所。根据桥溪乡场镇情况,我局已督促桥溪乡及时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内设卫生间对外免费开放公告,将政府机关厕所设为共享公厕。三是围绕上级督查反馈问题狠抓整改。我局再次对2024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运动、生活垃圾分类、街长制工作督查情况反馈问题进行了梳理,对于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与县环卫事务中心研究整改工作,加大了对第三方环卫公司管理,要求县城区重点地段一日三清;全县的垃圾中转站增加除臭清污频次,及时清理地面污渍,加强日常清洁消毒,建立了垃圾中转站考核机制,将环境卫生情况与相关工作人员绩效挂钩,确保中转站干净无异味;加速推进餐厨垃圾项目建设。四是加大现有餐厨垃圾车收运频次,扩大收运范围,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社区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并对城区现有从事环卫作业车辆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识,城区公共区域设置的垃圾分类箱、桶、站,严格按要求设置标识,进一步引导、提示、规范市民投放。2024年底采购了一批环卫设施,有望最近交付待验收合格后使用。目前正在联系相关部门合理规划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点位,新建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及配套设备,该项目按程序正在进行中。五是2025年3月,我局会同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商合局、陵江镇及众城燃气公司、港华燃气公司召开燃气安全整改联席会议1次,制定《燃气安全隐患联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及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部门联动,确保整改实效。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联合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覆盖县城3个农贸市场、2大夜市,重点检查违规使用不合规软管、羊角阀及燃气设备等问题,此次排查,重点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要求商家更换不合规软管、羊角阀,现已全部整改完毕。联合住建局制定《燃气安全季度联合巡查制度》,设立24小时举报热线,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每半年对燃气使用重点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治理。2025年3月—5月,没有收到群众举报线索,燃气安全投诉量同比下降100%。

(三)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1.县委领导工作指示不落实。

整改情况:经充分征求分管领导及各股室、部门的意见建议,主要领导修改后召开党委会讨论并于2月24日拟定《提供违建线索奖励办法》初稿,4月2日拟定《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指导意见》初稿,下一步将交由县政府审批按照程序发布。2月24日已出台《暂扣物资管理内部制度(试行)》。

2.对县人大、县政协交办的有关城市管理的建议和提案办理效果较差。

整改情况:2023年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座谈2次,全年共办理政协提案9件,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2024全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协办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3.局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工作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招商意识,组织局主要领导及招商团队参与招商培训,学习先进招商理念与成功案例,分析当前招商形势,增强主动招商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截至目前,已组织2次招商引资专题学习会,激发了局招商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制定目标与计划,结合全县经济发展规划,制定了今年详细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目标任务。4月1日,局党委书记李勇带队前往剑阁县,考察了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并与投资企业中资环投环保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就苍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达成了初步投资意愿。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6000万,项目建成后将为政府节约近25%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支出,并解决当地就业50余人。双方约定今年5月该项目正式运营后根据运营情况再次进行详细的投资洽谈,目前我局正在完善项目计划及选址工作。三是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加强与目标企业的前期沟通。安排郁敏同志负责,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县经合中心等广泛收集投资信息,主动与潜在投资者建立联系,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和投资意向,为实地招商做好充分准备,截至目前已与5家企业进行了初步引资对接,已与青岛崂醇啤酒有限公司就苍溪县果酒、果汁深加工项目(项目计划用地20亩,拟投资2亿元,建设猕猴桃、雪梨、橙子等果酒、果汁深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产品研发区、产品展示区和办公生活区,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值3亿元,年税收3000万元,带动就业200余人,进行了引资洽谈并报县经合中心备案,下一步将邀请县领导参与此项目的深度洽谈。四是积极掌握了解国家项目投资政策,加强与省市对接,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有效投资渠道。我局主动与时代综能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宁德时代下属子公司)对接,就其来苍投资建设时代新能源产业园及零碳城市项目进行了初步洽谈,并及时将该投资信息报县经合中心,由经合中心开展专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谋划包装了苍溪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于3月6日向省发改委申报了超长期国债,目前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核,推送至国家层面。餐厨垃圾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目前在开展“三通一平”工作,后续将加大建设力度,力争在2026年2月底完成建设。今年3月成功入库1个项目,入库金额1082万元,截至目前在库3个项目,总入库金额3718万元,在库余额929万元,累计完成报数2789万元,其中2025年完成报数563万元。2025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在县级部门中排名第6位;固定资产入库完成在县级部门中排名第1位。

4.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5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记录,实行“1名局领导+1个责任中队(股室)+1套台账”包案制,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二是责任中队主动对接相关领导参加活动,每件实事均有文字有图片记录在表。方案下发以来共收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记录表14份。三是局执法监督股针对民生实事办理情况通过不定期随机抽查方式对执法三中队和执法六中队进行了2次检查,均正常履行职能职责。

5.落实苍环委办《县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安排的县城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未完成闭环。

整改情况:一是对苍环委办《县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安排的县城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排查整治开展“回头看”,完善了监管机制,建立排查整治责任制度,建立排查情况台帐,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责任人的整治工作专班,要求每个市容中队安排专人负责,形成排查清单,完成新一轮清洗工作,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汇总排查整改情况,目前已形成闭环。二是今年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排查情况台帐,掌握辖区现有餐饮服务企业数量、分布位置及油烟处理情况,各中队根据排查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强化督促整改,建立《县城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台账》,制定《县城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排查整改计划》。排查餐饮企业共计400余家,其中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300余家,均督促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无油烟排放的米粉、面食类店铺100余家,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三是督查股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各市容中队已完成县城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排查工作,并建立了排查台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1.对商户室内装修在房屋受力柱上反复打孔,损坏受力柱安全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重视不够,监管不够到位,措施办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检查装修管理力度,检查安全隐患,对正在装修的施工场所执法队员每天进行现场检查1次。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暂未发现反复打孔损坏受力柱问题。二是与住建部门确认了装饰装修联络员1名,负责工作线索移送、进度跟踪、文件传递等日常对接。三是在苍溪发布、电视台等平台上公布我局城管热线(5224555),畅通公众举报渠道。截至目前暂未接到电话群众举报,后期若有群众举报违法线索,我局立刻安排执法人员确认现场情况,快速响应,落实专人盯点督促,及时向举报人或平台反馈处理结果。

2.对城区建筑物外墙户外广告牌的规范安装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临街外墙的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进行了大排查,建立了户外广告登记台账,实行备案审批制度,检查门头广告设置备案手续,确保门头广告按设计要求设置。二是各市容中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装饰装修及门头户外广告严格监管,每日巡查,针对锈蚀、松动、支架老化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开展专项排查并拆除,共计排查到存在安全隐患广告20处,其中14处已责令商家自行修复或更换,并及时回访均已自行整改完毕,6处我局已依法拆除。在施工中发现的4起不规范行为,均已现场纠正,共登记300余家户外广告。

3.对天然气隐患问题监督检查不经常。

整改情况:2025年3月,联合住建局、燃气公司召开专题会议,梳理2021-2024年未整改隐患68项(无报警装置31项、设备老化29项、管道损坏8项)。设备老化和管道损坏问题结合《苍府办发〔2024〕3号》文件逐步落实整改。同月,联合燃气公司对城区餐饮商户开展入户排查,重点检查报警器安装、软管老化等问题。2025年3月至今新增民用报警器更换商用报警器32处,整改完成率100%。依托燃气公司智慧管理平台,实时更新隐患数据,对问题自动预警并派发督办单。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2025年按季度开展燃气安全“回头看”,联合燃气公司建立应急抢修联动队伍。对整改后仍存在侥幸心理的商户纳入“黑名单”管理,2025年3-4月天然气事故率为1起,隐患复发率控制在5%以内。

(五)关于“推动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执法不够有力有效”问题

1.执法力量配备使用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向县委组织部请示拟公开考调1名参公人员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充实一线执法力量。二是已召回外借人员郁敏等同志,调整至局办公室工作,已向县委组织部请示调整驻村工作队员。三是全局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36人,组建一线执法党员先锋队1支,将15名执法人员纳入队伍,印发《轮席办案工作机制》1个,从“案件分配、办理流程、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目前指定办案2件。

2.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整理出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处罚告知阶段、处罚决定阶段、执行阶段、终结阶段、其他文书等共7项76种181页的示例文书及制作指南,注重执法严谨,取证充分、审核规范。二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落实有案必审,集中整改阶段进行法制审核1次,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个。三是严格落实《工作检查督查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坚持一月1督查,一季度1通报,加强执法纪律、执法作风监督问责,巡察开始以来,共约谈1人,扣减绩效6人,纪律处分2人。

3.执法公示和备案工作不落实。

整改情况:经核实,2024年8月29日,县司法局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官网对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进行了集中公示,涉及我局的共有36人。2024年6月6日与12月12日,我局在县司法局备案重大法制案件2件。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本单位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苍综执委〔2025〕15号),在春节、五一假期前召开廉政提醒会议2次。二是明确要求每位班子成员认真落实责任,本年度一、二季度共召开3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委书记李勇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重新修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苍综执委〔2025〕20号),将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党员发展等重要内容纳入议事决策,更加明确“重大项目安排”的范围和内容。四是在党委会前要求各部门按时限按规定申报议题,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在党委会议方案中明确议题,并且在会议记录本上认真记录领导的表态发言。

2.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针对执勤脱岗、着装不整、执法不文明共开展明查暗访7次,目前未发现执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3.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的问题。2022年4月29日,我单位在县云贵办公家具经营部购置办公家具系列11700元,其中:办公桌1张3000元、3门书柜1组2300元、089沙发1套3000元、茶几1张380元、503椅子1把900元、三人沙发1组2200元,对照苍溪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表(办公桌2500元/套、书柜1200元/组、茶几800元/个、办公椅1000元/个、三人沙发2500元/个),办公桌超标准配置500元,书柜超标准配置1100元,共计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1600元。由于我单位新进人员,办公又急需使用上述办公家具,而县云贵办公家具经营部当时销售的办公桌和书柜无低于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的销售价格,故为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了上述一批办公家具。目前如将该批办公家具停止使用并封存,为满足办公需要我单位又将新购办公家具,进一步加大了办公成本,同时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闲置,故我单位未处置该批办公家具并继续使用。今后,我单位将加强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苍溪县财政局、苍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苍溪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苍财资产〔2017〕1号)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严禁超标准购买办公家具;完善制度建设,修订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配置标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强化监督,成立办公采购专项监督小组,负责对办公家具等大宗采购事项进行全程监督,财务部门严格审核,对超标准、超预算的采购申请一律不予批准,确保采购符合标准。二是关于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根据上一年度预算支出的实际情况和决算报表,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编制部门支出经济分类,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的事项,严格按照预算调整审批程序进行年中调整后进行预算支出。其中日常运转经费劳务费用超预算支出占比较大,2025年年初预算调整为50万元,物业管理费2025年年初预算调整为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调整为31.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剩余部分在专项项目经费中列支,专项项目经费属于预算调剂事项,不属于年初预算项目,需根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

4.对县环卫中心项目招标、项目建设、垃圾运输车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不到位,廉政风险高。

整改情况:一是环卫中心在项目合同到期前,相关股室人员提前做好相关资料,并预留领导审批时间,让项目能在合同到期与新中标公司无缝对接,随时查看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所有相关资料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并无任何瑕疵。二是县城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第一次招标于2023年10月10日开标,2023年11月16日苍溪县财政局采管股发布《政府采购行政处理决定书》进行废标处理。第二次招标于2024年1月10日开标,2024年03月21日苍溪县财政局采管股发布《行政处理决定书》进行废标处理。财政局采管股发布的废标原因为:环卫中心制作的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需求描述不清晰、不完整、有歧义或者前后不一致,评分标准与服务要求不对应,制作的《需求管理报告》论证和采购招标文件的修改,未及时发现项目经理从事环卫保洁类工作年限评分项缺少“1-2年”描述的逻辑错误。两次废标后,环卫中心安排专人公开抽取代理公司,并邀请5名专家对招标资料内容进行论证修改,然后又邀请审计局、司法局、财政局、采购中心、代理公司5部门分别2次对招标文件资料内容进行编审。县城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于2024年9月进行第3次公开招标,10月12日签订合同,10月23日顺利移交,目前运行正常。三是修订完善《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维修及加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车辆维修管理制度来执行,运输股管理人员全程参与车辆维修,车辆故障时驾驶员申报,管理人员现场查看、定审、定价、维修过程监督、验收合格后上路行驶。实行一车一台账,维修车辆全过程记录清楚,包括时间、地点、价格、相关责任人的签字、影像资料等详细维修情况,安排专人对车辆油耗进行核定实际里程、油耗、外运出车次数和统计车辆运输台账,制定了车辆加油管理制度规范油料管理,杜绝油料浪费。

(七)关于“党委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1.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等,提高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并在2025年1月13日,向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织发出《2024年度县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收到对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1条,2025年2月17日,向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中队)发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收到15份意见回执,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05条,为开展批评提供依据。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再次强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引导参会班子成员放下思想包袱,以对组织、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身作则、实事求是的剖析自身问题,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2.执行民主集中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5月召开警示教育会,选取因违反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导致决策失误、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专题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重大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发党委会议题申报单,在党委会召开前要求相关人员按程序申报议题,由经办人员或分管领导在会上当场汇报,每名班子成员认真积极发表意见并规范记录。三是4月22日向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中队)印发新修订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苍综执委〔2025〕20号),并要求其认真传达学习。

3.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4月22日召开直属机关党委会议,组织各支部书记、支委成员深入学习党员培养对象讨论、预备党员审批等党员发展关键环节,提升业务能力。二是4月22日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向班子成员及其余党员干部重申参加党员发展讨论、投票的重要性、严肃性。三是重新修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苍综执委〔2025〕20号),将党员发展纳入重大事项。

4.机关党建工作“调子高、落实差”。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及“三会一课”工作计划,提高党员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局党委研究并制定2025年度党建活动方案1个;局直属机关党委4月22日召开直属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并印发本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三会一课”学习计划。二是更新完善了党委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系支部责任,明确由黎力同志联系局机关支部,罗建波同志联系大队支部,孙小川同志联系环卫支部,定期在联系支部上党课、进行业务指导,对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务知识培训,每季度对各支部建设情况进行督查,不断加强支部的正规化建设,各支部做好联系指导记录。三是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执法督查股不定期检查,经过2次检查监督,三个支部均按要求开展了“三会一课”组织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

(八)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问题

1.超额配备中层干部。

整改情况:3月1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人员岗位调整,出台新的任免文件(苍综执委〔2025〕9号),免去不符合规定的副中队长、副主任、副股长等20人职务,当前共配备中层干部共22名。

2.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就全局中层干部(含环卫中心)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达到或者将达到5年的人员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3月12日召开党委会,按照组织人事工作要求对钱青松、赵亮、牛兵、韩鸿卯等在同一工作岗位时间满5年的人员做出调整(苍综执委〔2025〕9号)。

3.对干部职工教育培养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向县委组织部请示拟公开考调1名参公人员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工作(苍综执委〔2025〕8号)。环卫中心目前已对生活垃圾运输股及项目股2名负责同志岗位进行调整,将2名年轻同志调整到新的岗位轮岗锻炼。二是初步拟定本年度青老结对方案,鼓励经验丰富的老职工与年轻干部结成帮扶对子,在工作中传授经验、指导业务,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三是积极组织执法骨干力量参加省市各类培训。3月26日,组织分管执法大队长、政策法规股负责人等参加住建厅“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培训会。4月3日,组织年轻执法干部9人参加“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案例分析”专题培训会。

(九)关于“推动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攻坚克难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全局中层干部(含环卫中心)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达到或者将达到5年的人员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3月12日召开党委会,按照组织人事工作要求对杨孝先、钱青松、赵亮、牛兵、韩鸿卯等在同一工作岗位时间满5年的人员做出调整(苍综执委〔2025〕9号)。二是“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已完成了项目的选址、设备采购、设计文件、环评及三通一平等工作,正在进行施工建设,目前完成桩基基础建设,占建设总量的40%。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的政策积极争取资金,加快项目建设,拟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建设。三是加强了与规划主管部门、镇政府、社区等相关部门的联动,社区干部发动群众积极反馈新的建设活动,镇政府迅速反馈土地性质情况,规划主管部门及时出具规划认定意见,对需拆除的违法建设采取“即建即拆”措施,健全违法建设发现处置的合法性,达到违法建设“控增量”的有效机制。四是针对“幸福枫景”小区开发商违建问题、五龙镇白慧林联合开发房地产遗留问题、县城金湾国际开发商擅自改变地下车库使用用途问题等违建遗留问题,已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一项目一策研究处置,五龙镇白慧林联合开发房地产遗留问题已完成处置,剩余按照县处遗办的统一部署,针对已行政处罚的项目采取“追办分离”的政策,先行解决老百姓的办证问题,再研讨“以房抵罚”等问题。对于还未行政处罚的项目,将按照县处遗办的最新的文件精神,逐步化解推进。针对如意城楼顶改变治漏用途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当事人限期予以整改。五是针对该项问题以及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首先建立巡查台账,对全县规划区域内进行巡查;其次是建管中队与我局各市容中队建立联动机制,市容中队发现违法建设问题,及时与建管中队沟通处置;最后是建立“即建即拆”机制,对发现正在建设的违法建设,立即进行拆除。2025年以来,建管中队对8处违法建设进行了即建即拆,面积536平方米,接社区及市容中队转交问题9起,均为楼顶治漏并取得了相关审批手续。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规划区的巡查,对发现违法建设问题,及时处置,杜绝违法建设的新增,做到“控增量,减存量”。

(十)巡察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共移交2件信访件,分别是“执法三中队执法车辆违停”问题和“同工同酬人员程斌反映区别对待”问题,我局立即对所反映问题展开了调查核实,随即开始立行立改,均已办结。

四、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1.开展对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经常、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印发了《苍溪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于2025年3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体系工作的实施方案》,于2025年4月21日组织全县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召开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培训会议。二是5月20日至23日,对文昌、东溪、五龙、元坝、龙王镇等20余个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实地督导,查看了各乡镇执法队伍成立情况、案件审理委员会成立情况、办案流程的合法性,对各乡镇执法人员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解答。

(二)关于“推动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执法不够有力有效”问题

1.存在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案件管理机制,对久拖不结的7件案件分别明确办理时限,严格执行,分类处理。北门沟蚕种场汽修厂违法建设问题已结案。“苍溪县汇龙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擅自侵占城市道路案”“四川皓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案”“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涉嫌运载泥土未采取外层覆盖或密闭措施泄漏遗撒案”“苍溪县头牌炭烤酒场店(鲜础镁)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4个市容方面案件当年已结案,因执法人员未及时提交案卷资料误统为超期案件;“四川省启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案”县法院强制执行还未结束;“郑胜等25户涉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案”县法院不受理强制执行,由县处遗办协调处理;“杨文林、寇德菊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房屋建设案”由于当事人入狱案件中止,现当事人已出狱,案件重启工作正在稳妥推进。二是对以后的案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定期检查案件办理进度,对临期案件及时通报提醒,对超期案件进行督办,确保及时办理。同时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强培训,定期开展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案件经验交流。目前开展执法培训1次,深入中队讲解法律法规、解答疑问20次。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问题

1.从严管理干部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管理意识,从2022年以来连续4年开展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管理意识,使他们明确管理的重要性和自身的责任。同时,引导他们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二是简化管理制度,对于过于繁琐和复杂的管理制度,需要进行简化和优化。明确关键管理规定,并将其详细介绍给党员干部职工,使他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考核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同时督促党员干部职工按照制度和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并把整改实践中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时效性,切实防止同类问题发生。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通过这次巡察,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6091330;邮箱:1548377650@qq.com;邮政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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