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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审计局关于苍溪县龙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5-10-13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30日,对龙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苍溪县龙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总计25193311.41元;支出总计25179991.41元;2024年收入总计32847648.37元,支出总计32830228.37元。

审计结果表明,龙山镇在审计期间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年度内的财政收支状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今后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情况方面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

2.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国库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方面

1.超预算支出会议费、劳务费

2.涉嫌编造虚假培训资料,套取财政资金

3.部分会议费支出附件不完整、不真实

4.违规报销差旅费

5.挤占2024年垃圾清运及污水处理厂运行补助经费

6.重复列支电费

7.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8.场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不规范

9.款项未直达收款人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方面

1.项目预算编制不完整,导致实际预算超投资计划

2.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

3.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四)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方面

1.监管不到位,导致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设立不合规

2.项目进度管理不规范,工期滞后

3.监管不严,导致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资料缺失

4.监管不严,未及时督促办理结算

5.超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

6.未按合同约定扣留质保金

(五)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情况方面

1.监督指导不到位,导致预算评审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计取错误

2.监督指导不到位,导致多结算工程费用

(六)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方面

1.未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

2.未按规定执行内部审计文书审定程序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一是严控收支环节,筑牢资金安全堤坝。二是规范采购行为,营造优质营商生态。三是健全资金制度,保障项目实施质效。四是强化内审监督,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苍溪县龙山镇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苍溪县龙山镇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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