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017000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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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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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2019)苍溪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511号 |
昝学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510824101028GB00001F00010122 |
苍溪县陵江镇秀城路36号交投置地汉水秀城一期1幢1单元10层1-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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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