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县审计局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10月30日,对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是一所国家级重点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办学理念是“把需要岗位的人,培养成岗位需要的人”。学校内设办公室、党建办、纪检监察室、教导处、德体艺卫处、教科室、安全后勤处、招生就业处、培训处、技能鉴定处、教师工作处、教育技术处、工会办、团委等14个处室。中共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苍溪职中设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纪委书记1名(副科级),人员编制总量354人(其中:事业编制319人,员额人员控制数35人)。
审计结果表明,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在审计期间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基本真实、较完整地反映了审计期间内的财务收支情况,其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情况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
2.年初预算中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
(二)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方面
1.代收费的使用管理不规范
2.收取的综合高中试点班学生学费未上缴
3.文印室承包款收缴不及时
4.应收未收个人借款
5.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不规范,涉嫌少计
6.会计原始凭证附件不齐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方面
1.无预算采购
2.食堂大宗食品未实行公开招标
3.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不到位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方面
1.资产台账的资产折旧(摊销)金额与机关账的资产折旧(摊销)金额不一致
2.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
(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方面
1.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2.个别项目未按规定时间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六)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应加进一步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全面推进预算目标绩效管理,规范收费使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