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共苍溪县委审计委员会苍溪县审... » 详情
中共苍溪县委审计委员会苍溪县审计局关于中共苍溪县亭子镇党委书记何勇、亭子镇人民政府镇长纪晓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的结果公告
时间:2025-12-16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中共苍溪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苍溪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苍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7月至10月,对何勇同志担任中共苍溪县亭子镇党委书记、纪晓燕同志担任亭子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何勇同志2022年6月至今任中共苍溪县亭子镇委员会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先后担任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纪晓燕同志2021年8月至今任中共苍溪县亭子镇委员会副书记、亭子镇人民政府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先后担任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等10个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亭子镇地处地处苍溪县西北部,距县城18公里,幅员面积46.9平方公里,辖6个村(社区)、34个村民小组、人口10600人,是亭子口水利枢纽移民大镇、嘉陵江航运重镇、亭子湖生态旅游新镇。

二、审计评价

根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审计评价综合得分为82分,何勇同志和纪晓燕同志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较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方面

1.未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三到场”制度。

2.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不力,林业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

3.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及有关监督考评方面

对辖区内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不到位

(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监督方面

1..耕地保护监管不力,撂荒地整治不到位。

2.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领导不力,监管缺位。

3.农村土地流转后续监管工作不力,农户权益受损。

4.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管控有差距。

5.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不到位。

6.废弃农膜回收工作推进不力。

(四)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方面

1.未按规定收取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

2.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不力。

3.项目管理统筹协调不力、监督指导不到位

(1)个别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较大。

(2)个别农村“厕所革命”项目无害化处理目标落实不力。

(3)竞争性谈判程序不合规。

(4)别项目建设管理不力、督促推进不到位。

(5)个别项目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亭子镇党委、镇政府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亭子镇党委、镇政府向社会公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