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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12-29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986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 广元市苍溪县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监测站 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陈家沟建设生态缓冲带19720㎡,生态拦截沟渠102m,水生态系统修复7575㎡;文焕溪猫儿沟建设生态缓冲带15701㎡,生态拦截沟渠71m,水生态系统修复12067㎡,总投资2273万元。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房屋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在基坑内静置沉淀后使用抽水泵抽排至下游河道。在各个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车辆车轮冲洗过程中,循环使用不外排。避开丰水期施工,设置围堰施工。
(2)废气:施工场地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洒水抑尘、进出车辆冲洗轮胎、表土及土石方临时堆场和施工材料堆放场四周设置围挡,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堆场使用防尘布覆盖、运输车辆密闭,施工场地材料加工间封闭等;采用清洁能源;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检修维护;尾气不达标车辆和设备安装净化器,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确保达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加强车辆保养;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等。
(4)固体废物:土石方产生后部分回填,其余运至陵江镇红旗桥社区6组陈家沟茶岩地进行农田改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项目非汛期施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施工管理,划定最小施工范围,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洒水抑尘和场地清洁,及时对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和清理等。采取分段施工,减少水体扰动。避免在河道中挖沙、取石、改变水流流向,水下施工时应提前驱赶相关水域鱼类,避免造成直接伤害。科学调度确保下游保持一定生态流量。禁止随意倾倒废渣、施工废水、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开挖斜坡裸露面采用防雨布临时遮盖。施工期内不得随意捕杀周边水域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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