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县审计局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2月28日,对苍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和二标段)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5月,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苍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场地平整1110亩及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工程,新建复线供水工程(包括建设供水管道5.43公里、增压泵房和高位水箱),新建标准化厂房7.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0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地方专项债券及其他资金。随后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与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苍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合同》。
该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2024年9月,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竣工决算审核报告》。
审计结果表明,苍溪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在审计期间所提供的工程项目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基本真实、有效,较完整地反映了项目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规范
(二)招标投标情况方面执行不到位
(三)勘察设计不规范
(四)合同执行不到位
(五)新增工程建设工期管理不到位
(六)工程竣工结算不实
(七)竣工财务决算方面存在会计核算错误等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县国资事务中心应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落实责任,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约定;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竣工财务决算制度,确保投资绩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苍溪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苍溪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