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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河地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4-30 来源:中共苍溪县河地镇委员会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部署,2025年4月21日至6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河地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河地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2026年3月23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理论学习和应用有不足”问题

(一)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河地镇2025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围绕“党的自我革命、社会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次,深入剖析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的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次,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开展深入研讨交流,并提出具体落实举措。

(二)针对“学用转化存在两张皮”的问题。一是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系统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文件,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二是成立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河地镇耕地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经全面排查,2025年我镇未发现耕地流出问题,县自然资源局未下达整改图斑。三是构建“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包田块”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压实监管责任。设立耕地保护举报电话,对实名举报线索实行优先核查、严格保密和适当奖励机制,推动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格局。关于兴华3户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问题的处理情况:2023年6月,赵某等3户违建住房被依法拆除,负有监管责任的镇干部胡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对重点人员开展逐一分析研判,建立重点人员专项档案。二是设立接访点,常态化开展接访下访活动,对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立即予以解决,对需要后续化解的事项明确责任主体。三是制定河地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青苗守护”舆情监控小组,对抖音、微博等网络平台开展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布舆情监测工作通知2次,全面排查网络舆情风险隐患。依托走村入户、节前安全检查等,深入重点人员家庭开展实地走访,并通过村组会议、坝坝会、微信视频号等渠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短板”问题

(一)针对“党委议事决策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一是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贯彻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在党委会审议议题过程中均能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通过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会前充分酝酿、会中逐项议题发表意见”的程序要求,班子成员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显著提升。党建办组织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干部开展“党委会议事规则及材料规范”专题培训1次,重点学习《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上级关于规范办文办会的最新要求、公文写作规范及保密规定等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剖析和实操演练。二是关于占用赵泽杰、罗勇2户土地2.7亩情况,镇村调解组于2021年已到场处理,形成口头协商意见,由村上按照1000元/亩标准予以补助,补助期限为2019年至2028年,2028年土地承包到期调整后,将根据新一轮土地承包情况重新协商解决,目前村上正在持续筹措补助资金。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河地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委发〔2024〕6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储备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项目储备库,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

(二)针对“对农村热难点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对全镇20余口问题堰塘逐一开展实地勘查与综合评估,按受益农户数量及绩效高低实施分类整治。同步健全工程管护机制,明确184口堰塘管护责任人,落实镇农业服务人员包村责任制,坚持每季度组织专项巡查,确保问题立行立改、动态清零。修订完善《河地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系统排查人饮工程运行状况,针对龙马村、双河水厂等重点工程建立“一工程一档案”问题台账,全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目前龙马村已经基本完工,双河水厂项目正在实施中。针对巡察反馈的原天灵村人饮工程问题,镇政府自筹10万元整改,龙固村推行“村管组、组管道”模式,化解群众饮水诉求,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二是组织镇村干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5次,着力提升镇村组干部法治素养,强化法律知识储备,切实推动学法用法与议事决策深度融合。三是明确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清单,严格贯彻落实“四议两公开”程序,确保各环节记录规范完整、结果及时公开透明,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实施监督。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着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从严执纪问责,依规依纪对3名履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三)针对“信访矛盾突出的问题长期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标新时代文明实践要求,完成兴华村、天寨村、两河口社区《村规民约》修订升级,将居民品德、孝老爱亲等纳入居民积分制管理,以制度的刚性约束涵养新风。二是邀请法律顾问对村干部开展1次法治宣传教育,利用走村入户、节前安全检查等时间节点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并通过村组会议、坝坝会、微信视频号等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三是制定领导接访时间安排表,定期开展领导接访,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充分发挥“123”调解模式、乡贤调解模式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四)针对“落实惠民政策有偏差”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惠民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镇村干部通过召开村民大会、院坝会,发放宣传资料,利用乡村广播、微信群等渠道,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各村服务站设立惠民政策咨询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读与申请指导,累计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二是严格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初审公示、上报审批”工作流程,2025年以来未发生“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投诉。建立低保对象年度动态复核机制,2025年度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117人,均按规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建立村(社区)死亡人员信息24小时内上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与卫健、人社部门建立月度数据共享比对机制,自2025年9月起实现信息实时交互。三是全面核查2020–2024年死亡仍领取补贴人员情况,清理追缴资金1.08万余元,剩余1.5万余元已建立专项台账,将从村级相关资金中予以扣除,同时,已对涉事人员毛某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4次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联系村(社区)班子成员每半年对所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并在专题党委会上汇报检查情况。三是开展警示教育1次,并利用干部会议、坝坝会等契机,播放警示教育片、宣讲案例,加强以案促改促治。

(二)针对“制度建设滞后于实践需求”的问题。一是2025年10月15日,河地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河地镇委员会工作规则》,并于次日正式印发《中共苍溪县河地镇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河地镇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河委发〔2025〕39号)。二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稽核、票据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等岗位职责。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精准对接县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及操作流程,细化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及审批权限。全面规范采购需求制定、计划申报、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及材料要求,切实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依据《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最新规定,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相关条款,逐项核对现行制度中关于开支范围、标准及审批报销流程等内容,坚决整改与县财政规定不符的条款,严格执行交通、住宿、伙食补助、公杂费等标准及报销凭证要求,确保制度规定与上级要求完全一致、有效衔接。三是对《机关干部联系村(社区)工作制度》进行系统修订,明确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员。修订后的文件经2025年11月18日河地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21日正式印发《中共苍溪县河地镇委员会关于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机关干部驻村的通知》(河委发〔2025〕47号)。

(三)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由镇财政所牵头,对账面18.59万元应收款项开展全面梳理核对工作,逐笔核实债权人信息、欠款事由等关键要素,准确掌握欠款人联系方式及实际状况,确保债权债务数据真实准确。同步修订完善镇财务管理制度,重点细化往来款项管理等关键条款,强化全过程管控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应收款项。截至目前,已完成1笔3714元款项核销;对45笔62509.45元失联及死亡人员款项,在收集完整死亡证明材料后,经党委会研究决定予以核销;3笔14700元原村组干部垫支农税、提留借款,因无法收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核销;5笔10499元应报账核销款项已按规定程序处理;剩余41笔94487.2元款项将继续依法依规开展催收工作。二是修订《河地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报账支出要“要素齐全、内容真实、票据合法、手续完备、逻辑清晰”,严禁跨年度报账。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报账的,需书面说明并严格审批。镇代理会计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审核报账资料逻辑性,确保时间顺序合理、事项关联清晰,杜绝资料混乱、前后矛盾及虚假报账。严格执行“经办人注明事由签字—证明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村级负责人审批—镇代理会计审核—镇分管领导或授权人员审批”多级联审程序,层层把关,缺一不可。三是修订完善《河地镇村(社区)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明确审计对象、范围、内容、程序、时限及结果公开要求,严格执行“离任必审、审必彻底、交接不清不得离任”的工作原则。组建镇级审计工作组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全镇村(社区)近三届(或按需追溯)离任主要干部(含村书记、主任、报账员等)开展全面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核查债权债务、工程项目等事项,全面厘清财务账目,锁定历史遗留债务及责任主体。每半年组织村(社区)干部开展财务知识及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切实防范新增债务。各村(社区)须制定债务化解实施方案,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发展集体经济等途径化解存量债务,杜绝新增不合理债务,并按期报送债务化解工作进展情况。

(四)针对“项目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对3名违纪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对1名违规干部给予政务处分。二是完善村级财务监管制度体系,加大村级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三是严格执行《河地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关于“落实县委工作要求有欠缺”问题

(一)针对“安全工作有短板”的问题。一是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燃气安全、交通安全等知识普及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严格遵守安全规范。二是完善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机制,细化常职干部职责分工,压实其他干部包组联户责任;深入开展重点隐患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月排查长效机制。三是通过全面排查,发现地干寺、两河口社区存在燃气用户隐患10处、管线隐患1处,已全部完成整改,并督促宏泰、阆中燃气两家企业严格落实燃气用户一年一检制度,对拒不配合整改用户依法依规作出停气处置;对巡查发现的其他问题均落实专人负责,已向经信局发送整改公函,部分安全隐患正在整改中。对场镇危旧房屋设立围挡与警示标志,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全镇无牌无证车辆台账,组织劝导员开展常态化劝导工作。四是立足本镇实际,制定《河地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严格依据细则开展劝导员绩效考核;强化与龙山交警部门联动执法,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与违规车辆。

(二)针对“对驻村帮扶工作督促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遵循防返贫监测识别工作流程,已完成识别资料补充完善及公示资料归档工作,驻村工作队切实落实责任分工机制,明确防返贫监测业务具体责任人,压实第一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监督管理。二是全面完成“一户一策”帮扶方案制定工作,精准优化帮扶措施。结合村情实际修订完善驻村帮扶规划,明确第一书记牵头负责,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见效。三是组织开展驻村工作队理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和工作实效。

(三)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仍然是短板”的问题。一是明确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集体产业园管理第一责任人,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监督,杜绝“重建轻管”;已建立产业园管护责任人台账;兴华村李子园成功招引业主进驻经营,土地流转费用全额足额支付至农户,实现从“建”到“管”的有效衔接,责任主体与日常管理机制正常运行。二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结合乡村振兴、村委换届等工作走村入户了解技术需求,通过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品种改良等方式,持续提供技术支持,帮扶产业园及农户提升生产管理标准。三是有条件的采用粮经、果药套作等长短结合的产业发展模式提升效益;对村级闲置资产进行全面摸排并登记造册,通过租赁方式盘活部分闲置资产。

(四)针对“执行土地流转政策跑偏走样”的问题。一是对各项目的合同签订、面积、用途现状、租金支付周期及备案状态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掌握。二是所有整改均严格按照县级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及规范指引执行,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三是强化政策学习与制度建设保障,一方面加强村组干部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学习;另一方面制定《河地镇土地经营权监督制度》等措施,确保全镇土地流转工作得到有效监管。

五、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度不够”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河地镇2025年度党建工作年度计划》,计划明确了理论学习、组织建设、党建引领中心工作等方面具体任务,并于6月、9月召开党委会听取工作完成情况汇报。二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抓实党建述职报告的撰写工作,按照“用数据支撑、用案例说话”,确保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透。三是党建汇报材料严格按照“扎根镇情、凸显特色”,已于11月25日前,完成2025年度工作成效的收集工作,确保汇报材料内容具体、真实,能够全面反映我镇工作实效。

(二)针对“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层级全覆盖,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措施,开展面对面谈心交流,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为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奠定基础。二是坚持“画像要准、剖析要深”,在全面查摆、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形成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班子材料经党委会议集体审定,个人提纲报党委书记审核,确保问题指向具体人、具体事。三是在今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明确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讲空话套话、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不搞一团和气,自我批评揭短亮丑,相互批评直指要害,直接点出“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处理不及时”等具体意见。

(三)针对“班子成员党建‘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两委”换届工作,袁书记多次深入走访党员,全面调研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目前,基层党组织架构完整,党员队伍素质过硬,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整体运行健康平稳,未发现重大矛盾隐患。二是针对榨垭村、红琳村两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精准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提升党组织班子战斗力,规范脱贫资产管理,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三是镇长赴兴华村指导党建工作,党费收缴工作已落实到位;主席到天寨村开展党建专项督导。

(四)针对“机关党建示范作用差”的问题。一是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025年6月26日对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镇党建办公室业务骨干开展谈话。谈话严肃指出,“机关党建示范作用差”问题的本质是政治站位不高,未能发挥“第一方阵”应有的引领作用,要求必须深刻反思、知耻后勇,谈话内容已形成书面记录。二是夯实业务基础,2025年6月27日组织党建办业务人员开展“机关党建提质增效”专题培训,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规范流程等内容。三是镇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带头示范,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高质量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辣味”十足,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为机关支部作出了表率。

(五)针对“村级党组织功能弱化”的问题。一是党建办每月对支部活动开展专项督查,针对榨垭村、红琳村等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党组织,纳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重点整顿范围,2025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县委组织部实地验收。二是规范支部工作记录,确保记录本无空白项,内容真实完整;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细化流程标准,严禁以业务会议代替组织生活会,切实维护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三是镇党建办组织开展2次村党组织工作记录全面检查,并结合“两委”换届工作开展随机抽查。依法依规完成兴华村支委委员李中旭、龙寨村支委委员胡茂林等8名支委委员的换届调整工作。

(六)针对“部分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弱”的问题。一是围绕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对党组织书记开展全覆盖专题培训10次,切实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2025年12月11日对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实施全覆盖谈心谈话;完成龙寨党组织书记调整工作。二是针对内部不团结的“两委”班子,由联系镇领导牵头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并在换届中对不适宜人员予以调整;对异地任职干部,由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履职尽责,对长期不履职干部在换届中全部调整。三是全面摸排建立致富能手、返乡青年等后备力量库,实行动态管理,各村(社区)均完成储备工作,选派12人次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赴高校、部门、机关及村开展岗位实训,切实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用力不够”问题

(一)针对“有关人事工作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中共苍溪县河地镇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八条中明确标注“党委书记原则上末位表态”和会前沟通与材料准备工作。在实际会议中,党委书记带头遵守,在议题讨论环节,均先由分管领导或相关办所汇报情况,然后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进行深入讨论,决策质量和效率得到同步提升。二是镇党委于10月16日印发的《中共苍溪县河地镇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等方面内容,10月28日组织党建、党政办公室开展培训,要求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客观、详细。

(二)针对“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的问题。一是2025年11月21日印发正式文件中共苍溪县河地镇委员会《关于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机关干部驻村的通知》(河委发〔2025〕47号),文件中明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二是2025年10月28日组织党建办公室开展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苍溪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苍委办函〔2024〕21号),明确将规范选任程序、严守职数规定作为一条不可触碰的“红线”。

(三)针对“人才招引和培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辖区内企业与合作社走访调研工作,重点摸排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管理骨干等优秀人才信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如天主村四川森鲜食品有限公司杨健康于2024年在镇发展为积极分子,兴华村电商姚佳宇于2025年转为正式党员。二是紧密结合村级重点工作任务,选派7名后备干部参与村集体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服务及矛盾纠纷调解等一线工作,切实提升其服务群众能力和综合素质。在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中,择优选拔返乡成功人士陈劲松担任天寨党组织书记、杜晓任天灵党组织书记、陈鹏任天灵村党组织副书记等职务。三是牢牢把握春节在外人才集中返乡有利时机,由镇党委统一部署,各村(社区)具体实施,系统推介本地发展规划、产业扶持政策及营商环境。全面梳理完善在外成功人士信息台账,建立健全优秀人才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定期联络制度,确保人才信息准确及时。

(四)针对“考核奖惩机制不够科学,未起到正向激励导向作用”的问题。一是修订《镇属单位和干部岗位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聚焦党建、信访调处、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科学设置基础分值与专项指标,健全量化考核体系。二是强化量化指标考核权重,所有数据及评分依据须公开公示,严禁人为干预和“以议代评”现象。三是同步完善《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严格依据考核结果评定先进集体,镇机关评先评优工作以积分排名为依据,2024年度绩效考核严格实行等次区分,确保绩效奖励差异化发放,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七、有关“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用力不够”问题

(一)针对“落实整改方案打折扣”的问题。一是2025年9月23日正式印发河委〔2025〕30号《中共苍溪县河地镇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先后3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将领导班子成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

(二)针对“部分问题整改反弹回潮”的问题。一是2025年9月3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二是修订完善河委发〔2025〕39号文件《中共苍溪县河地镇委员会工作规则》并正式印发实施。三是先后3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三)针对“个别问题虚假整改”的问题。一是河地乡客运站安全隐患及河地场地质隐患已纳入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计划2027年底完成治理。我镇正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日常巡查监测制度,持续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同时强化值班值守,确保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响应及时启动。三是镇纪委已对谢艾军同志进行警示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及书面情况说明。2025年,为兴华村集体经济争取项目资金150万元,专项用于中药材初加工及存储中心建设,目前项目已启动实施。下一步将强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同时,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将原石龙村委会租赁给母菊芳经营,实现年增收租金1000元,切实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

(四)针对“整改长效机制不常抓”的问题。一是为确保巡察后新建及修订制度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执行力,我镇组织相关科室对印发的制度开展系统性“回头看”工作。按照县人武部要求,重新修订《民兵之家管理制度》。按照《河地镇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机构及责任》《河地镇信访处理规程及考核追责办法》纳入2025年考核办法中,并对特殊时期报告、信访专题研究资料进行规范收集。按照《河地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开展项目申报、实施、监督、验收及后续管护工作。按照《河地镇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分别于2025年9月、11月开展环境卫生整治2次。二是结合我镇环卫环保工作实际,重新修订《河地镇环境卫生治理制度》,印发了《河地镇构溪河流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并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2次,出动500余人次,清运垃圾20余吨,清理河道1公里。同时结合我镇垃圾转运实际,联系歧坪垃圾中转站,提升垃圾中转效率,确保垃圾及时清运。三是镇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督导整改。目前,所有整改任务均已实行清单式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党委会定期研究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5855003;邮政地址:苍溪县河地镇双河场政府街76号;电子邮箱:14241153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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