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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6年5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5-26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986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1

苍溪县少屏山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

苍溪县城市管网事务中心

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拟建设污水管网总计2.63km,雨水管网1.62km,新建排水沟2.17km,修缮排水沟2.31km,完善城市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搭建。黑溪沟治理长约760m,上起黑溪沟水库下游侧(X= 3511283.18,Y= 587826.97),下至张家坝港口北侧老桥(X= 3510575.92,Y= 587793.47),共新建护岸1165.35m,其中左岸566.36m,右岸598.99m。新建排涝管涵5处,新建下河梯步8处。


1.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洒水降尘;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及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服务设施处理后,不外排;基坑排水基坑内静置沉淀后使用抽水泵抽排至下游河道。
2.废气:施工场地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洒水抑尘、进出车辆冲洗轮胎、表土及土石方临时堆场和施工材料堆放场四周设置围挡,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堆场使用防尘布覆盖、运输车辆密闭等;采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尾气不达标车辆和设备安装尾气净化器,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加强车辆保养;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等。
4.固废: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隔油池浮油及含有沉淀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理,并及时转运处置。
5.生态环境: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项目非汛期施工,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施工管理,划定最小施工范围,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和清理等;禁止随意倾倒废渣、废水、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施工期内不得随意捕杀周边水域鱼类。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施工期(汽)柴油泄漏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场所张贴应急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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