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87902632/2026-0656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6-03 |
| 发布时间 | 2026-06-09 | 发文字号 | 苍府办发〔2026〕5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一图读懂丨苍溪县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
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苍府办发〔202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苍溪县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
苍溪县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
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实施第一年。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规划安排,结合县域治理实际,聚力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协调运行机制。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升年度述法实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修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大行政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推进,督促各行业领域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法治建设。主动对接、全力配合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回头看”迎检工作,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成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完善“法治督察+纪检监察+政府督查”协同联动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强化行政层级监督,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严格按照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科学编制并依法公开、实施县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以及根据实际开展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程序,严格重大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政府重大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立法协同和规范管理
(四)加强制度建设与立法协同。紧扣全县“1345”发展战略,聚焦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历史文化保护、猕猴桃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筹谋划和调研论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机制,提升制度供给质量。配合市人大做好立法调研及相关工作,做好与上级立法规划、年度计划衔接工作。协同推动《广元市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条例》在我县落地实施。(县司法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组织开展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衔接,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县司法局、苍溪生态环境局、县政府办公室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改进优化政府职能
(六)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供给,聚焦本地重点产业链,探索地方特色“一件事”和产业服务“一类事”。推动12345热线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各承办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高频、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实现主动治理、系统整改。建立惠企政策联审工作机制,持续推广“广圆享”助企惠企平台,建立惠企政策“一册通”,持续更新惠企政策申兑指南和工作手册,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深化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政策、法律、金融、科创等专窗,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集成服务。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抓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发改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公室(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覆盖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畅通隐性壁垒问题线索归集与核查处置渠道。实施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全面推开营商环境监测服务工作,开展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完善企业增信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硬性规定,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对拖欠主体实施信用惩戒和融资限制。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大力开展平台经济领域问题排查。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专项行动,加强涉企乱收费源头治理。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深化县属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资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八)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及省、市级配套规定,制定县级政务数据共享管理细则,完善数据安全管理、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及人工智能治理制度。(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公室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依托“天府通办”苍溪分站点,持续推动“苍通办”“苍政钉”项目升级,提升政务服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12345热线平台数据资源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稳妥有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提高智慧化服务管理水平。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提升执法监督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公室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
(十)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并公示行政裁量权基准。深化“一目录五清单”精准执法监管。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天府入企码”。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每周一、周五非特殊情况不到企业检查。持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和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布典型案例。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出台分级分类监管对象目录,大力推行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开展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基层执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违规执法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集中清理。(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春雷行动2026”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鼓励行政执法部门探索推行执法“嵌入式”数字监督,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苍溪生态环境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
(十二)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化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深化“复调对接”,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衔接联动。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人员工作规范,提升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加强司法裁判、行政复议决定书执行情况监督。(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推动调解资源向乡镇综治中心集聚。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商事调解制度,加快构建“调解+”和“+调解”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作用,实现接待、受理、答复“一地办结”,着力解决政策性、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三指引一指南”,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争议处理、行政指导和监察执法机制,深化“安薪行动”,扎实推动治理欠薪,重点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信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社会依法治理
(十四)科学编制实施“九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法治蜀光”系列活动。持续深化打造“知客说法”普法宣讲平台,推动民间非遗“笋壳画”“唤马剪纸”等本土特色文化和法治宣传深度融合,打造具有苍溪辨识度的法治文化品牌。结合实际用好用活“七色光”青少年普法联盟成员队伍力量,健全常态化普法宣传机制。全面实施青少年“法治护航 成长赋能”八项行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点任务,扎实开展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网络沉迷治理等专项行动,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权益保护、犯罪预防一体推进。(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入推进“深耕善治、以治促稳”,健全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化建设。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根基。(县公安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深入推进政府合法性审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轮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开展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同堂培训。积极发展专兼职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培育壮大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实基层法治工作力量。(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