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住建消验〔2026〕10号
苍溪县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6年06月16日申请苍溪县皮防院医美中心住院综合楼项目(门诊)工程(施工单位:四川天宇华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服务机构:四川力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陵江镇三清社区二组、四组;总建筑面积:2794.23m2,地上5层建筑高度22.65m,1至5层为门诊用房,属于公共建筑)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苍住建消验凭〔2026〕10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为:合格。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6日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前状态 | 备注 |
| 苍溪县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51072445130250XM | 董庭文 | 身份证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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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住建消验〔2026〕10号 |
普通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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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住建消验〔2026〕10号 |
关于同意苍溪县皮防院医美中心住院综合楼项目(门诊)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为合格的决定书 |
2026/6/26 | 2026/6/26 | 2099/12/31 |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510724MB18624116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