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住建消验〔2026〕13号
苍溪县精神卫生中心(苍溪县第二人民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6年6月22日申请苍溪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工程项目(医技楼、住院楼、门诊楼、康养楼A、食堂、车库、连廊)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华蓥市中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机构:四川力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地址:苍溪县陵江乡镇回水社区四组;总建筑面积49752.14㎡,其中地下1层,建筑面积13170.35㎡,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门诊楼地上2层建筑高度10.65m,建筑面积4990.26㎡,1至2层为医疗门诊用房,属于公共建筑;医技楼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7.55m,建筑面积5399.99㎡,1至3层为医疗办公用房,属于公共建筑;住院楼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33.45m,建筑面积10305.12平方米,1至7层为医疗住院用房,属于公共建筑;食堂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10.15m,建筑面积1050.84㎡,1至2层为厨房和食堂用房,属于公共建筑;康养A区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8.15m,建筑面积12153.08㎡,1至4层为医疗用房,属于公共建筑;附属用房共3栋,层数1层建筑高度均为5.65米,建筑面积139.48㎡,为污水处理、供氧、垃圾收集用房,属于公共建筑;连廊为链接各楼层,建筑面积2543.02㎡,属于公共建筑)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苍住建消验凭〔2026〕13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为:合格。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6日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前状态 | 备注 |
| 苍溪县第二人民医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510724451303748B | 张锬邦 | 身份证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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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住建消验〔2026〕13号 |
普通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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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住建消验〔2026〕13号 |
关于同意苍溪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工程项目(医技楼、住院楼、门诊楼、康养楼A、食堂、车库、附属用房、连廊)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为合格的决定书 |
2026/6/26 | 2026/6/26 | 2099/12/31 |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510724MB18624116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