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第十八届... » 详情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6-06-29 来源: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罗克良、王映良、张菊英、张艾华、王湘君、邓树政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成立县级专班督办浙水乡等三个乡镇移民不动产产权证办理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经实地走访、资料核查、对接乡镇摸排核实,亭子、浙水、鸳溪三个乡镇移民安置住房长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主要存在四类问题:一是项目前期手续缺失,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是建设审批手续不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竣工手续未完善,房屋建成后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四是建设规模超标,部分移民自建安置房屋存在土地超占、建筑面积超出审批标准的情形。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落实相关工作:一是联合属地乡镇逐一摸排建档,逐户核实移民安置建房的宗地位置、占地面积、建设时序、安置依据等基础信息,梳理问题台账,实行一户一档、分类管理;二是协调规划主管部门赴现场开展实地勘验、规划指标复核,区分合规建设、轻微超标、严重超占等情形,明确整改、补正路径;三是分类处置违建超建问题,按照我县遗留不动产办证处置政策,对符合补办条件的房屋依规完善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对超占、超建部分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后,启动不动产权登记办理流程,同步做好政策宣讲,向移民群众解释办证流程、整改要求,维护基层稳定;四是对接县住建局,对安置点房屋开展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工作。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