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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明作废公告(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陵江支行)
时间:2026-07-08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编号:20260708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苍房他字第2014001453号

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陵江支行

土地及房屋

510824101024GB00014F00010014

苍溪县陵江镇北门沟路198号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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