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侯皓严、刘子春、刘芳、车明兰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5504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宁、侯皓严、刘子春、刘芳、车明兰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