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部署,我县决定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攻坚行动,采取“分两阶段集中攻坚+常态化动态处置”总体思路,对建造于2019年12月31日前、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线外、已测绘未登记发证的合法建造农房集中进行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若有类似以上情形的农房宅基地还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请尽快与村组干部联系,核实并协助完善申请登记资料(全县共17188户拟申请登记农户名单和申请资料已于2026年6月25日下发至各乡镇村组)。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各乡镇统一报送的拟登记农房宅基地予以确权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39)5228802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