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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动物防疫 2026年7月20日)
时间:2026-07-20 来源: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领域 处罚单位/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苍农(动监)
罚〔2026〕2号
动物防疫(含生猪屠宰等) 苍溪县永宁镇XX家庭农场 跨省输入动物未经指定通道进入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一、警告;
二、对当事人首次跨省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未经指定通道进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
三、对当事人二次违法的 ,但不符合从重情形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2026.7.9 2027.7.9 20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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