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苍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6月16日对苍溪县2023年、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共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个,建设任务涉及新建6.8万亩、改造提升6.4万亩,概算总投资33785.21万元。审计重点关注了规划立项、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管护与利用、资金使用与监管、审计整改等方面情况,抽查资金22615.67万元,涉及22个乡镇。
审计结果表明,苍溪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统筹,推动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协同发力,推进了项目实施,农田灌排、道路、地力等基础设施得到一定改善,耕地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立项方面
1.未能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2024年苍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设目标任务
2.设计方案编制不科学,影响高标准农田的正常效能发挥
(二)招标投标方面
1.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核心条款签订不规范
2.个别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3.业务主管部门违规代行项目业主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三)工程建设方面
1.规划设计不合理,项目频繁变更
2.涉嫌虚增工程量
3.高标准农田分等定级评价工作推动不力
(四)竣工验收方面
1.个别项目县级验收流于形式
2.个别项目验收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五)管护与利用方面
1.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2.高标准农田管护不到位,个别验收合格的项目损毁严重
(六)资金使用与监管方面
1.超进度拨付工程款
2.工程款拨付不及时
3.未按规定时间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苍溪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应规范项目前期管理,严把规划源头关口;健全闭环监管体系,严控建设全程质效;抓实建后管护运维,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苍溪县农业农村局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苍溪县农业农村局自行公告。
苍溪县审计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