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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6.8.31)
时间:2026-08-31 来源: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苍溪永宁岳致国中医(综合)诊所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警告;罚款2000元 202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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