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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银保监分局持续发力推动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工作
时间:2019-05-31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广元银保监分局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目标,印发《2019年广元银行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实施意见》,大力推动银行保险业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一、定目标,划重点。构建“1+3+2”的服务实体经济目标框架,“1”即明确一个整体目标,力争全市全年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要求银行业机构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建立纠错容错机制、提高普惠金融不良贷款容忍度、提升信贷投放效率,力争全年新增贷款超100亿元。“3”即重点突出小微企业、三农服务、脱贫攻坚等三个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目标,均衡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扶贫贷款和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的政策目标。“2”即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和制造业两个重点板块。

二、减费用,降成本。要求银行业机构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减少融资附加费用,开展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及无还本续贷业务,缓解“倒贷”问题,完善贷款定价机制,切实降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力争实现国有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控制在5%左右,其他银行利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真帮扶,促发展。要求银行业机构切实做好债委会工作,对优质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做到“锦上添花”;对有技术有市场但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上门研究融资方案,做到“雪中送炭”;对经营出现重大困难、纳入政府救助名单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多措并举缓解企业债务压力,做到“抱团取暖”。

四、强服务,提质效。要求保险业机构主动对接企业和居民发展需求,优化保险产品,改进保险服务,扩大保险覆盖面,积极推动“政融保”项目,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增强风险保障、增信融资、信息咨询等功能,多渠道、多途径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五、严奖惩、抓落实。定期监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情况,按季通报,按年考评服务实体经济优秀、合格、不合格机构。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丰富监管工具箱,整合创新包括监管约谈、责成内部问责、与市场准入事项挂钩、建议调整领导班子、加大现场检查频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监管工具,并按程度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监管措施。按照“依法监管、分类监管、组合监管”的方法,对工作不力的机构,采取对应的监管惩戒措施;对考评优秀的机构,予以监管政策倾斜。同时,将机构完成情况、监管措施执行情况与分局内部监管部门年度考核挂钩,推动实施意见的落实落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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