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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庞新宇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9-02-21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庞新宇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苍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庞新宇为苍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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