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展示苍溪县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提升我县知名度,凝聚和传递正能量,推动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聚力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服务2344发展方略。决定开展苍溪县“庆国庆·颂祖国 ”2019年优秀文艺作品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苍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苍溪县作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苍溪县书法家协会,苍溪县美术家协会,苍溪县摄影家协会,苍溪县音乐家协会,苍溪县舞蹈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颂美好新时代为主题,通过展示苍溪好风尚、讲述苍溪好故事、传播苍溪好声音,达到发现美、展示美、传播美、建设美的目的,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苍溪、建设苍溪、奉献苍溪的内生动力。重点反映我县近年来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项目投资等方面所展现的新面貌、新风尚。
三、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2020年1月
四、参评作品
(一)作品内容必须是反映近两年来围绕讴歌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成就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题所创作的原创作品,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作者不限。
(二)作品类别为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歌曲、舞蹈六个艺术门类的作品,各门类体裁不限。
(三)参评作品可为个人作品,也可为集体创作作品。但必须是具有完整著作权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五、作品报送
(一)舞蹈作品报送舞蹈成品DVD光盘1张及电子档视频和作品报送表(见附件1舞蹈作品报送表)。
(二)文学、歌曲作品报送纸质文档1份及电子文档和作品报送表(见附件2歌曲作品报送表,附件3文学作品报送表)。
(三)书法、美术、摄影作品报送装裱后的原件(不得用玻璃框装裱,平面美术作品不超过2米×2米,雕塑作品不超过2米×2米×2米,活动结束后归还)和作品报送表(见附件4摄影、书法、美术报送表)。
(四)报送时间:参评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邮寄稿件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收到时间为准)。
(五)报送地点:苍溪县陵江镇肖家坝大道文广中心5楼文化股。联系人:李洋,电话:13696002138,邮箱837661992@qq.com。
(六)苍溪县2018年优秀文艺作品评选表彰活动获奖作品不再报送,每位作者的每个艺术类别投稿不超过2件。
六、评奖表彰
(一)六个艺术门类分别评奖,各设4个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获奖作品均颁发加盖主办单位印章的获奖证书和奖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
(二)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参评作品进行审查和评选。获奖作品在苍溪主流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办单位将印发《关于公布2019年苍溪县优秀文艺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并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获奖作品入选《苍溪县优秀文艺作品库》,并于2019年12月—2020年1月期间在县文广中心面向全县公开展览展演,符合向上推荐条件的积极向省市推荐参赛参展。
七、活动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舞蹈作品报送表
2.歌曲作品报送表
3.文学作品报送表
4.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