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现对部分县政府领导分工作如下调整: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汀 负责档案、县志、金融、保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不再负责法制工作;分管县档案局、县志办,不再分管县政府法制办;联系县监委、人行苍溪支行、广元银监局苍溪银监办、农发行苍溪支行、工行苍溪支行、农行苍溪支行、中国银行苍溪支行、建行苍溪支行、邮储银行苍溪支行、苍溪农商银行、贵商村镇银行苍溪支行、绵商银行广元苍溪支行、人寿保险苍溪支公司、人保财险苍溪支公司等金融和保险机构。
县委常委、副县长杨红 协助抓好民政、老龄、档案、金融、保险、县志、残疾人工作,承担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争取和项目实施工作;协助分管县民政局(县老龄办)、县档案局、县志办;联系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金融工作局、人行苍溪支行、广元银监局苍溪银监办、农发行苍溪支行、工行苍溪支行、农行苍溪支行、中国银行苍溪支行、建行苍溪支行、邮储银行苍溪支行、苍溪农商银行、贵商村镇银行苍溪支行、绵商银行广元苍溪支行、人寿保险苍溪支公司、人保财险苍溪支公司等金融和保险机构。
县委常委、副县长沙之杰 主抓旅游工作,协助抓好脱贫攻坚、国资管理工作;分管县旅游局、县亭子湖管理局、县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管委会、县梨博园管理办,协助分管县扶贫移民局、县国资局;联系县发改局、县国投公司、县城投公司、县聚宝源公司、县汉昌水务公司。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张家和 不再负责司法工作;不再分管县司法局。
副县长杨梅 不再负责旅游、民族宗教工作;不再分管县旅游局、县亭子湖管理局、县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管委会、县梨博园管理办、县民宗局。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尹国剑 负责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谢龙飞 负责民政、老龄、残疾人、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管县民政局(县老龄办);联系县残联。
县政府党组成员庞新宇 主抓司法、法制、民族宗教工作,承担司法部指导帮扶苍溪脱贫攻坚联络工作、国家部委项目争取和北京等地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民宗局;联系县发改局、县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
县政府党组成员潘洪菊 协助抓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联系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
县政府各位领导其他分工保持不变。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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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