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江镇第五小学校:
县教科局报送的《关于下达陵江五小校舍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投资计划的函》(苍教科函〔2019〕116号)收悉。根据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对陵江五小校舍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意见,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该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校,请遵照执行。
一、项目名称:陵江五小校舍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业主:陵江镇第五小学校。
三、建设地址:陵江镇。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维修校舍及设备采购。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9.6万元,资金来源为2019年教育项目结余资金。
六、建设工期:2个月。
七、项目建设管理要求
(一)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要严格建筑安全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禁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将项目概况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要落实好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要督促落实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确保社会平安和稳定。
(三)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项目开工前,须取得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估相关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切实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抓好风险防控,严格按照审批的节能设计方案和节能技术措施进行建设。我局将会同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对两个“三同时”、稳定风险防控和节能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四)要按月向我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投资进度,严格执行项目进度管理,切实做到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我局将根据情况及时协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