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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江司法所严格执法 送“教”上门
时间:2019-04-03 来源:县司法局 打印 关闭本页

陵江司法所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李某,因高度截瘫,无法正常到司法所参加学习。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学习不少于8小时。陵江司法所负责人苏甫荣在了解了李某的情况后,为加强对该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谨性,到陵江镇玉女村李某家中开展送“教”上门,为李某普及法律知识,指导他操作定位监管手机APP,并与李某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增强李某的守法意识。(朱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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