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月销售额不超10万,未使用税控系... » 详情
月销售额不超10万,未使用税控系统,能申请代开发票吗?
时间:2019-06-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苍溪县税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问: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元的未使用税控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可以。对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推行范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