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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农村公路夏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13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农村公路夏修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巩固我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成果,推动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确保汛期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出行,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展2019年农村公路夏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夏修时间

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9月18日,共40天。

二、夏修范围

全县各级农村公路和桥梁。

三、内容及标准

(一)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及村级议事机制完善,养护管理责任明确,养护人员齐备。

       (二)召开夏修动员会议,启动农村公路夏修工作。

(三)路面平整、无坑凼、干净整洁,路基、边坡无垮塌。

(四)路肩整洁无杂物、杂草、杂树。

(五)边沟、涵洞畅通无淤塞。

(六)桥梁、公路安保设施完好无损。

(七)公路用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违章占用、架设、穿越、跨越、埋设管线等现象。

(八)公路用地范围内无违章开设道口、挖沙、采石、取土等现象。

(九)公路两侧无倾倒垃圾、无打场晒粮等现象。

(十)抓好夏季汛期道路水毁整治抢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村公路夏修工作,是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巩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夏修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并成立领导机构,充分发动村组的基础性作用,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夏修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夏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公路养护一段、养护二段负责县道和纳入统一养护乡道的全面整治。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未被县养护部门接养乡道的全面整治和已被接养乡道路面外的整治,并组织进行村组道路整治和村道安保设施、标志标识修复。县路政所负责县、乡道公路安保设施、标志标识的修复工作。县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夏修标准以及农村公路整治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和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等传统方式宣传农村公路夏修的重大意义,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同时,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表扬先进,鼓舞干劲。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夏修工作结束后,县交通运输局要进行抽查验收,并将抽查结果作为2019年目标考核和兑现以奖代补养护经费的重要依据。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要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及时通报先进典型和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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