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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县文广新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时间:2019-07-09 来源: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3月至6月 ,对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原县文广新局”,现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县文广新局属政府管理的行政单位,因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并入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923.1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509.0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原县文广新局审计年度内财政收支情况,其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较为有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四个不直接分管”部分职责未执行落实到位,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

2.未按规定制定“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3.2017年报销的差旅费中存在有公车出差及个人学习培训期间公杂费未减半情况,超标准支出3万元。

4.经抽查,2017年8月集中报销1至6月公务接待费1.49万元。

5.经抽查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费科目发现,附件不完整金额0.59万元。

6.两年以上的往来款45.38万元未及时清理。

7.苍溪县贫困户收视本地广播电视节目服务采购项目应于2019年3月底完工,截至5月,该项目未完工。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问题,要求经集体研究,授权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对未按规定制定“三重一大”实施细则问题,要求及时制定;对超标准报销公杂费3万元问题,要求原渠道追回多报费用;对未及时报销公务接待费1.49万元、原始凭证不完整、往来款清理不及时45.38万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应完善“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部门预决算管理,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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