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全文(详细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