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七届人... » 详情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19-10-0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代表:

您们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简化农民建房手续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是关于“简化农民建房手续”的建议。机构改革前,我县县城规划区农民建房涉及住建和国土两个管理部门,建房申请户首先要到县住建局申请办理用地规划,经受理后派工作人员到建房户申请地实地踏勘,经办人现场填写《选址意见审批表》,并交建房户到组、村、镇国土所、陵江镇政府、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局规划股逐级签字盖章后,取得住建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图,再到乡镇国土所申请用地。国土所在接到《规划条件通知书》和红线图后,再到建房户申请的地块实地踏勘,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由建房户再次到组、村签字盖章及四至相邻签字确认用地界线无争议,村(组)对建房户基本情况在村或组公示栏进行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到乡镇国土所、陵江镇政府签字,最后到县政务中心国土窗口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我县县城规划区内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经过多次审批前置修改及审批时限缩减,农房建设用地审批办事时限已由原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但与群众的具体要求还有差距。其主要原因有:一是县城区划定范围大,如陵江镇的大洋、池鲤、龙宝、六包、龙许等村距离县城距离25公里以上,仍在县城规划区划定范围内,涉及用地范围广、牵涉对象多。二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图是县城区用地审批的前置条件。三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城规划区的行政审批流程都涉及到组、村、陵江镇等部门二次签字、二次盖章确认,导致办事群众往返跑,耗时长,办理慢。

目前,我局将以本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规划职能,在简化县城区农民建房手续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将建设规划和用地审批一次受理,让建房对象真正感受“最多跑一次”改革带来的便捷;二是规划和用地同步踏勘,同步申报,同步填报建设用地审批表并签字;三是下一步国土空间规划时做到多规合一,重新核定县城规划区范围;四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逐步完善政务审批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涉及公安、林业、环保、民政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关于“要充分下放审批权”的建议。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在县人民政府,不能下放,请予理解支持。

我们将农民建设用地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前移,依托辖区国土所和派驻乡镇国土干部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大服务力度,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让群众真正满意。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