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 详情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08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务

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有效解决村(居)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等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

凡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中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民希望了解和参与的事项,都要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一)脱贫攻坚领域。扶贫政策、项目、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使用、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

    (二)项目建设领域。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情况、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情况等8类信息。

(三)惠农惠民政策。救灾救济、社会捐赠、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优抚、医疗救助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公益性岗位享受人员及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国家惠农补贴、扶持农业开发和资助村集体等政策的落实情况;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村级财务情况。村集体资产的使用、经营和处置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五)根据中央、省、市村(居)务公开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

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以公示栏公开为主,同时与会议、入户、广播、网络等公开形式相结合,根据公开内容,确定适宜的公开方式。

(一)固定公示栏。在村(居)委员会活动阵地显眼位置或者村民居住相对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对应公开的内容进行张贴公示。

(二)会议。通过召开干部大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及时向群众公开村(居)务有关内容。

(三)广播。充分发挥乡村“大喇叭”的作用,每月至少公开一次村(居)务公开有关内容。

(四)现代信息平台。充分运用权力运行监督平台、短信、微信、微博等现代媒体手段,加大对脱贫攻坚、农村低保、惠农政策、村级财务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五)入户宣传。结合脱贫攻坚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向群众宣传惠民惠农相关政策。

三、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

需长期公开的事项按要求长期公示;需定期公开的事项,应当在每季、每月结束后10日内公布;需及时公开的事项,应在发生之日起10日公开。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开时间不少于10日,少于10日的,应当重新公布。

四、进一步严明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和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是巩固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作用,认真做好监督指导工作,为全县高质量脱贫摘帽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工。全县的村(居)务公开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军人事务、扶贫开发、林业、医保、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做好相关业务工作公开的监督指导。各乡镇是村(居)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各村(居)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居)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三)强化经费保障。村(居)务公开工作相关经费在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费中列支。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大对村(居)务公示固定专栏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投入,不断提升村(居)务公开的硬件水平。

(四)加强监督指导。各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事项不真实,村民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县民政局要加强对各乡镇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各乡镇要健全村(居)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抽查。对村(居)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或弄虚作假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要从严追责问责。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