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白鹤乡伏公中心小学校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二)苍溪县白鹤乡伏公中心小学校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治校。二是建好学校功能室,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率。三是保证当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四是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教育教学质量稳步上升。五是继续做好教育扶贫宣传工作,让这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白鹤乡伏公中心小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伏公小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伏公小学2018年收支总预算200.9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伏公小学2018年收入预算200.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9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伏公小学2018年支出预算20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6万元,占91.87%;项目支出16.34万元,占8.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伏公小学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0.9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9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58.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伏公小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9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1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58.04万元,占78.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万元,占11.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3万元,占5.4%;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58.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2.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0.8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伏公小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广告宣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伏公小学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伏公小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伏公小学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伏公小学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417万元。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所使用的款级科目,下同)(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国资局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