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的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何琳1人(具体信息见附件)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举报电话: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839-5227162
附件:苍溪县2019年拟聘用公费师范生人员名单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