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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时间:2019-08-05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7月31日正式施行。《实施意见》对于健全我省融资担保体系,推动融资担保行业转型升级,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思想,按照国务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省委金融专题会议、全省防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促发展,推动我省融资担保机构减量提质、合规经营、做强做优,更好发挥融资担保公司在缓解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的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23年,全省培育一批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融资担保公司,形成数量适中、协同高效、稳健运行的融资担保体系;在继续增强行业重要性机构资本实力的同时,其他机构平均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以上;融资担保放大倍数显著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在保余额占全省融资担保余额比重达到60%以上,融资担保费率在全国同行业保持较低水平,代偿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实施意见》提出实现上述目标的五大措施:一是健全融资担保机构体系。通过深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增强行业重要性机构资本实力和协调能力,引导行业重要性机构以股权、业务合作等方式与其他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等方式,推动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形成合力。二是完善银担合作机制。通过重点推进省级“总对总”合作,建立政府、融资担保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银行风险分担比例原则不低于20%以及防止风险转嫁等措施,打造银担“命运共同体”。三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创新开展“投资+担保+委托贷款”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依托优势股东资源及上下游产业链拓展业务空间,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农支小定位等措施,促进各融资担保机构转型升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监管部门通过完善各项监管配套细则,建立差异化分类监管制度,强化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分类整治问题机构等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五是完善配套支持政策。通过优化考核激励机制,组建融资担保代偿风险处置服务机构,落实相关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等,为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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