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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六规范提升跟踪审计质量
时间:2019-08-26 来源: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为落实县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加强重点项目审计管理工作,县审计局六项规范,促进跟踪审计工作提质升效。一是规范制度建立。及时修订和完善《苍溪县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确保跟踪审计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规范审计现场工作。细化现场工作规则,规定审计局技术人员在关键时间节点,关键工序必须与中介技术人员一起勘验核实,在现场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规范汇报。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及时汇报,一般问题以审计月报的形式报告,重大问题以专报的形式立即汇报,杜绝虚报、瞒报,确保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及时有效。四是规范处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提交局审计业务会、审理会等会议,由会议讨论确定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处罚。五是规范审计整改。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中,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六是规范结果运用。对中介机构实施的跟踪审计项目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虚报、瞒报造成跟踪审计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取消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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