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主汛期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地灾指办〔2019〕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做好辖区内水库、山平塘、在建工程、生产建设项目弃渣场、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严格落实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避险转移相关措施,全面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四川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主汛期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地灾指办〔2019〕2号)
苍溪县防汛抗旱临时分指挥部办公室
(苍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