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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苍溪县突破发展商贸服务业九条措施》在线访谈

嘉宾: 县商务局局长 李奎

时间:2018-11-30

访谈背景
8月9日,苍溪县出台《突破发展商贸服务业九条措施》,确定每年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滚存使用,主要对新增入库“两上”企业、工农企业“主辅分离”、个体工商户“个转企”等进行激励和扶持,促进全县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访谈内容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县商务局局长李奎,解读我县突破发展商贸服务业九条措施。首先,欢迎李局长做客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演播室。

【县商务局局长李奎】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县商务局局长李奎,非常感谢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一个跟大家在线交流的机会,同时也感谢广大网民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县商贸服务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主持人】李局长,您好!首先,请您跟我们介绍一下《苍溪县突破发展商贸服务业九条措施》(以下简称“九条措施”)的出台背景。

【县商务局局长李奎】近年来,我县商贸服务业迅速发展,规模持续扩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稳步提升,在增加县级财政收入、做大县域经济总量、解决社会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总量不大、结构不优、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强、行业发展不平衡、新兴服务业发展滞后等短板问题依然存在。当前,周边市、县区(阆中市、利州区、朝天区等)均设立了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台了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而我县至“九条措施”印发前未出台相关政策对商贸服务业发展予以支持,为确保我县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县委、县政府出台“九条措施”十分必要。 

【主持人】“九条措施”的起草依据是什么?

【县商务局局长李奎】“九条措施”是根据中央、省市相关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以及《广元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广元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奖励政策》等文件精神,参照广安市、巴中市、利州区等市县商贸服务业扶持政策,结合我县商贸服务业发展实际而起草的。

【主持人】“九条措施”起草过程有哪些?

【县商务局局长李奎】起草过程中任云副县长已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了各商贸服务业企业、相关县级部门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进行了审定,并于2018年8月20日以苍府办发〔2018〕62号文件印发全县。

【主持人】“九条措施”的对企业上限上规主要有哪些奖补政策?

【县商务局局长李奎】(一)年度新增为限上批发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度新增为限上零售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年度新增为限上住餐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度新增为规上服务业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新增限上、规上企业其奖励资金分2年兑现(首年兑现50%,次年兑现50%)。

(二)限上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年度增幅达到20%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后,按每新增1000万元设一档,每个档位增加1万元奖励。限上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且年度增幅达到20%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后,按每新增5000万元设一档,每个档位增加2万元奖励。限上餐饮住宿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且年度增幅达到20%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后,按每新增1000万元设一档,每个档位增加2万元奖励。

(三)规上服务业企业(不含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且年度增幅达到20%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后,按每新增5000万元设一档,每个档位增加2万元奖励。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且年度增幅达到20%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后,按每新增5000万元设一档,每个档位增加2万元奖励。

【主持人】什么是限上商贸企业?

【县商务局局长李奎】纳入国家定期统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的零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主持人】什么是规上服务业企业?

【县商务局局长李奎】纳入国家定期统计,从业人员达到50人或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服务业企业;申报时从业人员达到50 人或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的居民服务、修理、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业企业。

【主持人】“九条措施”对商贸服务业项目招引的支持有哪些?

【县商务局局长李奎】符合我县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要求,在我县注册成公司化经营的法人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出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专业市场(含商场、超市、纯餐饮店、汽车4S店、农贸市场),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实缴注册资本出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专业市场(含商场、超市、纯餐饮店、汽车4S店、农贸市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实缴注册资本出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四星级酒店项目或商贸综合体项目,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发展总部(基地)项目,重点支持引进符合我县商贸服务业发展导向的投资、销售、物流等职能型总部(基地)项目,按照“一企一策”给予综合性优惠支持,对新设立并经审核认定的总部企业,从迁入当年起,按收支两条线,安排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据其当年财力贡献,由县财政在前两年给予地方留存部分的60%进行奖励,后三年给予地方留存部分的50%进行奖励。

【主持人】“九条措施”鼓励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具体还有哪些?

【县商务局局长李奎】一是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在我县注册重组第三方物流企业,且招引入驻8家以上物流企业实现整合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物流快递企业当年出港快件量首次达到1万单、3万单、5万单、10万单的,分别一次性给予0.3万元、0.5万元、1万元、2万元的奖励。

二是支持特色餐饮业发展。鼓励组建餐饮行业协会,运作规范且年举办2次以上行业内竞赛活动的,每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餐饮企业利用本地食材开发新菜品,申报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3万元奖励。餐饮企业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类厨艺比赛活动的,一次性分别给予0.8万元、0.5万元、0.3万元、0.1万元补助,比赛获得国家、省、市、县级一等奖的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3万元、0.1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省、市二等奖的分别给予0.5万元、0.3万元、0.1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省、市三等奖的分别给予0.3万元、0.1万元、0.05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外销本地农特产品年首次达到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电商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奖励。被评为国家、省、市、县电商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0.5万元、0.3万元、0.2万元、0.1万元奖励。行业协会或县内电商企业组织开展免费电子商务培训等活动的,报经县商务主管部门审定备案后,每人每天按50元标准补助,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乡(镇)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点年网络交易额首次达到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0.8万元、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

四是支持市场拓展。当年参加县政府主办专业展会的企业每场次给予0.06万元补助;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活动的企业每场次给予0.1万元补助;参加“川货全国行”活动的企业每场次给予0.3万元补助;参加“万企出国门”活动的企业每场次给予0.8万元补助。对围绕我县支柱特色产业承办县级以上会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对承办单位每场次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在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一线城市开展苍溪红心猕猴桃、苍溪雪梨等本地特色优质产品品鉴会、推介会的,并经县政府审核批准的主办单位,每场次给予5万元补助。

【主持人】如果企业依据“九条措施”违法骗取补助资金,将会怎么处理?

【县商务局局长李奎】当年发生侵权、欺诈、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违法事件的企业,取消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对以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将依法追偿;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主持人】:听了李局长对“九条措施”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我县商贸服务业扶持政策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今天,我们的访谈就先到这里,感谢李局长接受本次采访。

【县商务局局长李奎】: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感谢全县父老乡亲对我县商贸服务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大家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借此机会,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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