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任子胜
时间:2018-06-28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我们来一起谈一谈苍溪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现场解答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首先,欢迎任副大队做客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在线访谈演播室。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苍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非常感谢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一个跟大家在线交流的机会。同时,也特别感谢广大网民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主持人】:任副大队,在加强重点车辆的监管方面,你们具体是如何做的?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我们交警大队对客运车辆实行民警包车监管责任制;对工程车辆实行施工企业“用车报备制度”;对摩托车辆,动员村组干部逐村摸底,与车主签订安全承诺书、责任书,发放安全用车宣传资料,同时加大摩托车违法的查纠;对于涉校车辆,与运管部门集中整治,与学校、师生、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交警队组建护学岗,在学校放假、收假当天到校门口执勤护送师生等措施。
【主持人】:我了解到苍溪交警大队的农村交通管理在全市来说,做的应该是比较好的,有什么管理上的经验,向大家介绍一下?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在交通管理上,我们苍溪交警大队创新的“4×3”农村道路交管新模式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充分体现了交管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形成了非常好的“苍溪效应”。
【主持人】:任副大队说的四乘三模式能不能再具体一点?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第一个三就是党委政府主导,筑牢三个保障。主要是解决责任体系、基础建设以及经费投入的问题。第二个三就是公安机关主抓,健全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全县道路交管6个交警中队加6个派出所的“新模式”。二是建立业务指导、目标考核和经费保障等一系列“新机制”。三是开展重点车辆GPS动态监管、货车双超违法整治、乡镇交管办业务指导等“新常态”。第三个三就是落实乡镇及企业的主体责任,主要是“三抓”。一是抓源头强监管、二是抓规章强机制、三是抓警示强责任。第四个三就是社会整体联动,用好三类载体。主要从村(社区)、校园和媒介三个方面着力,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搭建平台,建立阵地,扩大影响力,压降农村交通事故。
【主持人】:苍溪县实施这个农村交管新模式后有什么效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农村地区的交通管理虽然严格了,但是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极大的保护,效果有目共睹,近年来,苍溪县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呈逐年下降趋势。三年来,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7.1%,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分别下降19.8%、10.5%。
【主持人】:在这次访谈节目前,我专门关注了一下苍溪公安交警的公众微信号,看到里面一篇“关于苍溪县城区启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公告”,这个公告你能够再详细的介绍一下吗?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城市道路畅通、有序,我县在县城区:汉昌路三建公司路口、陵江一小十字路口、红军路汽车站出口等21个地方,设置了智能交通设备。这些设备将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令标线(压黄实线)行驶或调头、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智能抓拍。这些设备已于去年4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主持人】:这个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成后,对苍溪县城区的交通管理有什么积极意义呢?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我县城区道路狭窄,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突出,这极大地影响了城区交通秩序,群众对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严管的呼声日益高涨。自去年4月1日,我县城区启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以来,主干道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等影响车辆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
【主持人】:作为驾驶员,几乎都有被电子抓拍到交通违法行的情况,很多驾驶员反应有些电子抓拍根本不知情。请问现在我们交警部门采取哪些措施解决群众“不知情”?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你说的情况确实存在。针对个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当事人根本不知情,公安部交管局作了具体规定。一是要求各地要健全监控设备管理,定期排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功能状况、设置地点及相应的交通信号。二是严格监控记录资料的审核录入,从采集、审核和违法信息录入工作流程,确定专人专职负责审核录入信息。三是履行违法信息查询告知职责。违法信息录入后三日内,通过互联网公共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服务电话、短信定制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查询,并通过邮寄信函或者电话通知、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成驾驶人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主持人】:假如某某驾驶人驾驶证记满了12分,想问一下,驾驶证记满了12分,是如何处理的?记满了12分以上的,处理是否一样?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驾驶证记满了12分,要进行满分学习、考试。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以上24分以下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要求驾驶人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科目一考试合格的,清除其违法记分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恢复正常。
机动车驾驶人被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其处理是不一样的。应当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除要求其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外,还应该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清除其违法记分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恢复正常。
【主持人】:最近,有些驾驶员反应,搞不清A照B照驾驶证什么时候年审?有些驾驶人,有时该年审,有时又不年审,请你给界定一下?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所谓A照B照驾驶证年审,主要是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即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校车驾驶人这三类群体。年审时是审查二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审查有无应处理的违法行为;二是审查记分周期内有无记分记录。
驾驶证年审的时间在初次领证日期次日。若有应处理的违法行为,应在初次领证对应时间内,处理完相应的违法行为。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以及校车驾驶人进行审验时,按照规定应进行不少于三小时的学习教育。
【主持人】:听了任副大队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介绍、对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解答,我相信咱们今年交通管理工作将取得更加卓越的成效,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就先到这里,感谢任队长在百忙之中抽空进行采访。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子胜】:谢谢主持人!最后,我谨代表县公安局全体民辅警向多年来支持关心交通管理工作的全县父老乡亲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大家今后多提意见和建议。在此,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