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统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乡镇、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企业创新、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文化、健康服务、就业失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城镇化率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小康社会、转型升级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部门、企业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订乡镇、县级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统计局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坚持以月(季)度为节点,做好支撑经济稳增长各行业、部门基础指标及协调匹配指标的预研预判,重点加强对纳入各级目标考核指标的监测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优质高效统计服务。二是做好数据解读发布。精心做好统计数据解读和发布,加大对统计指标涵义、标准口径的诠释和解读力度,做好GDP、工业、投资、消费、收入等主要数据解读。三是推进普查调查顺利开展。全力以赴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质量抽查、审核评估、分析总结、资料编印等阶段任务。四是坚持做好人口调查、景气调查等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搞好服务业、文化产业、节能减排、两纲、科技进步、县域经济、居民收入调查等统计监测工作。五是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六是扎实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按照“应统尽统、应变则变、应退全退”要求,健全名录岗位,配齐专兼职人员,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确保2017年底全县名录库规范化建设省级验收全部合格。七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制定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完善统计普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3类重点对象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八是严格统计执法检查。落实政府统计工作巡查制度,严格执行统计约谈制度和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坚持平台巡查、举报核查、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统计局机关、苍溪县普查中心、苍溪县社会经济调查队、苍溪县统计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苍溪县统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315.4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统计局2017年收入预算31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4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统计局2017年支出预算31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48万元,占71.79%;项目支出89万元,占28.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5.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4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5.4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9.4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66万元,占85.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9万元,占8.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2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9.91万元,占3.1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统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县统计局无车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县统计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万元。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