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协调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6.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7.承担推进全县林权改革,积极实施山区林业综合开发,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8.承担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生产的财政、金融等经济政策,负责全县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
10.根据本县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城镇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任,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相关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等园林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11.制订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全县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管理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启动回水湾湿地公园规划建设。二是启动三溪口国家森林公园建设。三是完成低产林改造2万亩、退耕还林1万亩。四是实施林业生态扶贫和产业扶贫,帮助联挂的岳东镇青龙村当年脱贫退出。五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47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000万元,招商引资6000万元。六是持续开展园林县城创建。七是建立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补偿机制。八是完成当年现代农业园区绿化美化任务。九是完成当年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占用林地报批。十是协调市民政局划转九龙山土地使用权,发展森林康养旅游产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主要包括:局机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县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县林业和园林调查规划队、陵江中心林业站、东青中心林业站、五龙中心林业站、三川中心林业站、元坝中心林业站、歧坪中心林业站、文昌中心林业站、东溪中心林业站、龙山中心林业站,城郊木材检查站、元坝木材检查站、九龙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637.3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收入预算163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7.34万元,占97.6%;其他收入40万元,占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支出预算163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34万元,占79.2%;项目支出341万元,占2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7.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7.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36万元、农林水支出1326.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7.3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531.66万元。主要是提前下达的历年退耕还林和森林森态效益补助等林业项目资金纳入2016年预算数,2017年这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时未提前下达,未纳入2017年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万元,占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36万元,占3.6%;农林水支出1366.83万元,占83.5%;住房保障支出59.65万元,占3.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贴、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经过公务用车改革,取消了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只保留了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执法执勤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56.3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8.29万元,减少3.7%,减少原因为行政退休人员归口到机保局。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数)341万元。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