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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3-30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法院职能简介

1.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2. 审判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发回重审、本院一审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和申诉案件。3. 复议本院作出的具有权力义务法律关系的各种决定。4. 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决定和调解法律文书。5. 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执行权。6. 负责办理审判工作中提出的具体适用法律方面问题的请示报告。7. 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8. 负责本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本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中层领导班子。9.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其他应由县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县法院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积极组织实施“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工作。二是强化司法为民,加强司法救助,深入推进巡回审判,强化法制宣传,加强诉、调对接。三是认真开展争创“两个一流”活动,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四是建设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完成“三型”法庭建设,完成库存档案数字化录入,继续推进机关文化建设。五是扎实推进精准脱贫,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法院是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法院2017年收支总预算173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法院2017年收入预算1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法院2017年支出预算1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万元,占73.38%;项目支出463万元,占26.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法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3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55万元。主要是因为在2017年预算中下达诉讼服务中心及机关文化建设项目经费3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4万元,占8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占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5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42.5万元,占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困难补助、生活补贴、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法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下降30%,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车辆,车辆保有量总数减少。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24辆,其中:执行指挥车、囚车等执法执勤用轿车22辆、9座巡回审判车1辆,19座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用于24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基层法庭办案执法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法院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县法院共有车辆24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县法院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3万元。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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