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苍溪县红十字会执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以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筹措、储备救灾救助款物,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开展卫生救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组织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参与社区服务;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指导学校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兴办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合的社会福利事业;建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市红会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事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持续开展公益性救护“百万培训项目”工作,认真完成
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2、扎实攻坚脱贫工作,认真开展走村进户,帮助规划发展产业。
3、做好年初预算工作,做到收支两条线。
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节约开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红十字会属一级预算单位,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收支总预算104.0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红十字会2017年收入预算104.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01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红十字会2017年支出预算10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1万元,占45.2%;项目支出57万元,占5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红十字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01万元;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0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2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85万元,占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2.15万元,占0.2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贴、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红十字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附件:苍溪县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