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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苍溪县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3-31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县委的中心工作及团市委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全县共青团工作任务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团组织工作,交流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负责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坚持对青年团员的教育和引导,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对县属团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关心团干部得成长,协助各级党组织对团干部的选拔、考核及培训。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提升履职能力,顺利完成县乡团委换届工作。截止2017年4月底,全面完成乡镇团委换届工作,按照“1+1+X”的模式,明确由1名年轻的党委班子成员任书记,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至少7名团委委员

2.聚焦项目投资,争取各类项目资金140余万元。争取“会飞的盒子”、“全县首届红心猕猴桃创业分销大赛”、索尼“希望小学”捐助项目、“亚振奖学金”项目、“凯德育才之助学计划”助学金项目等项目,旨在改善贫困学生生活条件。

3.夯实基层阵地,22家“青年之家”推动“两个覆盖”向一线延伸。围绕完善提升苍溪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国家级示范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一中心一平台”,整合星级留守学生之家、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七彩小屋等团属阵地力量。

4.突出组织优势,圆满完成各类志愿服务。

5.牢记使命担当,系列主题活动汇聚发展合力。

6.聚力脱贫攻坚,扎实开展“城乡扶贫手拉手、奔康路上一起走”系列帮扶活动。

7.立足主责主业,不断把共青团改革引向深入。

二、部门概况

共青团苍溪县委下属二级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8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45万元,占64%;其他收入14.89万元,占14%;上年度年初结余和结转23.74万元,占22%。本年收入较上年度减少32.07万元,下降23%,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团县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10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9万元,占85%;项目支出30万元,占28%;年末结余和结转2.99万元,占3%。本年支出较上年度减少32.07万元,下降23%,减少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性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1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1.2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96万元,下降3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6.95万元,下降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9万元,下降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9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3.09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3.53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9(款)01(项): 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9(款)99(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护(修)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全部用于团代会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4.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17年4月召开团代会,共计招待经费4.2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78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团代会召开需要接待的经费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团县委运行经费支出13.4万元,比2016年减少5.21万元,下降2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团县委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团县委无车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进行绩效自评。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及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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