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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4-01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苍(回苍)工作或定居政策。 

8、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回避、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10、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 

11、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2、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则,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5、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强化唯此为大,着力在决胜脱贫攻坚上彰显新作为。

紧紧围绕人社部门职能职责,扛实责任,再鼓干劲、再接再厉,确保本系统脱贫攻坚再战再胜。

2、强化扶持引导,着力在创业带动就业上取得新突破。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们更要关注就业创业,把就业创业作为增加居民收入的根本途径,稳定和扩大就业。

3、强化基本保障,着力在完善社保体系中取得新成效。

社保是民生之基,关系到社会公平和百姓的幸福指数。我们要按照群众利益至上、民生改善优先的要求,以扩大城乡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为重点,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整体水平。

4、强化人才引领,着力在服务跨越发展上干出新业绩。

我们要围绕市委“三个一、三个三”战略体系,县委“2344”发展方略,创新开展人才工作,加大人才供给,为跨越发展注入新动力。

5、强化维权维稳,着力在和谐劳动关系上作出新贡献。

我们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

6、强化提能增效,着力在真心为民服务上展示新形象。

我们要把加强和改进公共服务贯穿于各项人社工作,以“五加强五提高”为举措,全面提高人社服务质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展示人社部门新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人社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72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人社局2017年收入预算17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人社局2017年支出预算1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万元,占96%;项目支出53万元,占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人社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20万元,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人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2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02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5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37万元,占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28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75万元,占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贴、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人社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单位现在无公务用车。

因单位无公务用车,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社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县人社局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县人社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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