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工作。按照国务院《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县跨行政区域重点项目的土地(含国有、集体)征收及拆迁工作。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征地拆迁安置事项。
(二)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紫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的土地报征及相关工作。二是完成广元港苍溪张家坝作业区项目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三是按进度要求完成嘉陵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玉锦龙都西侧房屋征收工作。四是启动一桥一隧道工程项目的土地征收前期工作。五是做好两路一桥工程项目的土地报征及相关工作。六是完成陶家大院房屋征收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七是启动嘉陵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人才市场片区房屋征收工作。八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维稳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属于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县征拆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144.3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144.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3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14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4万元,占79.2%;项目支出30万元,占2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3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5.3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1万元,占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万元,占3.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0.72万元,占83.6%;住房保障支出5.32万元,占3.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没有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万元。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