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路灯管理所职能简介
1.县城道路照明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
(二)苍溪县路灯管理所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县城区路灯及亮化工程的维护、检修,确保照明设施安全运行。二是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按期完成路灯及亮化工程的安装任务。三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精准脱贫、工会和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路灯管理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路灯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路灯管理所2017年收入预算18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路灯管理所2017年支出预算18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8万元,占67%;项目支出60万元,占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路灯管理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8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路灯管理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8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01万元。主要是新调入人员及经费标准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1万元,占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万元,占3.7%;城乡社区支出154.7万元,占85.1%;住房保障支出5.06万元,占2.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路灯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路灯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路灯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路灯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31.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路灯所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路灯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88万元。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