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对全县供销社进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督等相关业务,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发展规划、加快机制、体制创新,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社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完成了白鹤乡上游、张山2村62户贫困户的脱贫攻坚任务。
2、实现招商引资5000万元,新引进返乡创业企业一家。
3、完成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总额5300万元;培育了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4户;建立电商公司一家;农村电商服务站25家;积极配合工商质监加强农资市场整顿25次;确保了全县农资市场实现了保质、保量、保稳定、惠民,助农增收致富。
4、实现商品购进总值5亿元、销售总额5.6亿元;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6800万元;组织供应化肥7.1万吨,农药1400吨,农膜499吨。
5、规范完善农村农社区综合服务社100个,庄稼医院100个;规范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0个;新建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总社39个;组建农村电子商务牵头企业1家,改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15家。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苍溪县供销社本年收入合计24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99万元,占100%。
2016年苍溪县供销社本年支出合计24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苍溪县供销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8.9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8.9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99万元,增长16.8%,是由于财政收入项目增加;支了增加35.99万元,增长16.8%,是由于财政支出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苍溪县供销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99万元,增长16.8%,是由于财政支出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苍溪县供销社,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4.89万元,占8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4万元,占6.65%;医疗卫生支出12.84万元,占5.16%;住房保障支出14.72万元,占5.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04.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日常公用经费、退休人员退休费用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6.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等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2.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4.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苍溪县供销社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4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2%,是由于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796人,共计支出3.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社、省内市、县供销社来苍溪督导、考察、取经接待1.35万元,上级行业主管部检查工作、调研工作接待0.51万元,基层供销社回县城研究项目工作、业务工作接待1.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97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开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苍溪县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9万元,比2015年增加0.7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年初无结转结余资金。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等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供销社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