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以公路养护生产为中心,不断优化交通环境,完善公路管养模式,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工作,重点抓好大中小修工程,完成好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安全保障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民生工程有序推进。省道302线东溪至黄猫公路、三川至龙王公路沥青摊铺工程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苍溪嘉陵江大桥的维修处治和苍溪县城至寻乐书岩旅游公路建设是全县的重点工程,寻乐书岩旅游公路已于2016年11月1日开工建设,于2017年2月底完成总投资1990余万元。东溪大桥、苍溪嘉陵江大桥维修处治工程完成了检测、初设初审,预计2017年3月底开工。龙新路(龙王至新观)、喻马路(喻家嘴至太阳湾)公路改建项目正在进行前期设计招标工作,计划在2017年7月进行施工招标工作。
2、公路养护行业脱贫攻坚全力推进
我段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对2015年已经退出贫困村行列的白鹤乡白鹤村实施了一系列巩固行动,采取“种养产业带动、完善基础设施”的措施和方法,驻村帮扶工作扎实开展。白鹤村一组80亩的黄金梨园、白鹤三组、五组的400亩黄金梨园已初具规模,梨树长势喜人;二组、四组、六组的生猪、土鸡、土鸭已经出栏,我段帮扶工作队通过微信、网络、电话等平台,积极联系销售渠道;硬化村道路1.4公里,通往工农村的大堰沟桥已经完工。1—12月份,段党支部结合“党员活动日”,组织全体党员深入白鹤村帮扶户家中,开展了党员活动日助农、脱贫产业发展座谈会、国庆等重大节日慰问、以购代捐等活动15次,受到群众和上级的一致好评。
3、大力整治公路危桥,强化安全保障工作
我段管养路段桥梁较多,主要干线公路桥梁达27座。年初在县局的安排下,再次对东溪大桥、苍溪嘉陵江大桥、桂花桥进行技术性评定,东溪大桥、苍溪嘉陵江大桥桥面系均被评为四类,桂花桥被评为四类危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管理。
一年来,共开展安全巡查35次,每次检查人员5人以上,检查干线公路176公里,乡道公路185公里。排查出18处安全隐患,其中2016年列入整治项目3处,分别是东溪大桥、苍溪嘉陵江大桥、渔苍线K32+900垮方,未纳入2016年整治项目15处,其中重大隐患7处,一般隐患8处,危桥2座。截至目前,我段管养公路、桥涵安全畅通。
二、部门概况
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属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本年收入合计301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2.66万元,占3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71.33万元,占61%。
2016年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本年支出合计340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01万元,占29%;项目支出2422.46万元,占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42.6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78.0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2.48万元,增长26%,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3.17万元,增长3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3.17万元,增长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5.09万元,占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9万元,占12%;医疗卫生支出68.31万元,占7%;住房保障支出77.2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交通运输支出(款)公路养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715.09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人员经费及日常工作经费开支:人员工资、办公费、公车运行费、接待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7.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68.3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77.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9.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5.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9.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3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2%,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公路养护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81人,共计支出4.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路养护检查、人才引进及业务交流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15年决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用于公路养护及重点工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97万元,比2015年增加45.3万元,增长101%,因为增加劳务费及维修费支出4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2016年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公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医疗保险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保障(类):指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单位从事公路养护和其他专项工程项目支出 。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公路养护二段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