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发展规划,建设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通村公路管理工作务实跟进。一是为全县村道公路建设提供现场业务技术指导65次;二是开展全县通村公路建设督查工作3次,规范通村公路建设秩序;三是在重要节点和汛期督促乡镇加强通村公路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通行;四是开展全县通村联网路4200余公里GPS信息核查工作,为争取十三五村道联网路建设项目提供科学的数据保障;五是完成“十三五”期间农村公路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2.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完成东石路四(黄猫—跃进垭)、五标段(跃进垭—石马)共15.3公里路面升级改造任务,总投资3400万元;二是完成乡村旅游路(元五路六槐至云峰段)改善提升工程8公里建设任务,总投资1800万;三是提前一月完成省“溜索改桥”项目石灶红花大桥建设任务,总投资1900万元;四是完成五龙三会连片综合扶贫开发园区主干道15.2公里建设任务,总投资3500万元;五是天石桥即将开工,白溪浩大桥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3.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成效。我单位帮扶白山乡飞凤村,该村2014年户脱贫村未脱贫,为2017年脱贫村。今年一是调整了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二是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大宣讲”;三是扎实做好脱贫攻坚蹲点督导工作;四是兴办了一批实事,硬化通村联网路3.2公里,走基层送温暖慰问贫困户5户,助农春耕送化肥1.7吨,党员义工活动助农抢收抢种2次。五是开展“抱团脱贫”实践,五户贫困户建起了40亩小型产业园(水产养殖+银杏),效益初显。五是村委会阵地改造、通村公路加宽和便民桥建设项目正在实施中。
4.安全工作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二是强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形成责任落实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五是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2次,发放《整改通知书》6份。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合计5687.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0.79万元,占11.79%;其他收入5017.07万元,占88.21%。
本单位2016年度支出合计587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9万元,占1.88%;项目支出5,761.27万元,占98.1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70.7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54.9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90万元,是由于财政拨款项目减少;财政拨款减少1989.21万元,下降74.78%,是由于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5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89.21万元,下降74.78%,主要是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838.5万元,占9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万元,占0.97%;医疗卫生支出3.6万元,占0.42%;住房保障支出4.52万元,占0.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新建(项):2016年决算数为9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44.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桥梁)改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3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等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4.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9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5.0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289人次,共计支出0.9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交通局检查3批次,15人,共计支出3500元;接待县级检查6批次,274人,共计支出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1万元,较2015决算数持平。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91万元,用于全县村道公路建设提供现场业务技术指导、开展全县通村公路建设督查工作、确保安全通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新建(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运站(场)建设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等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