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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08-23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县农技推广、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业技术教育、农业信息服务、新品种试验示范及引进和繁殖、畜禽疫病防治、兽医卫生检疫等。具体实施粮、油、果、茶、桑、药等作物生产规划和技术指导,无公害农业生产,农村能源建设,农业行政执法,农民负担,农业承包合同、农村集体资产及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农业统计,农业科技教育、畜牧资源保护、组织推广畜禽优良品种和畜禽繁育、饲养新技术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到位项目资金1.5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亿元,招商引资6.5亿元。整合涉农项目15个,完成投资12056.8万元,建成高标准农田4.5万亩,田间作业道84千米,配套渠系176.5千米。新建三会、寻乐书岩2个园区,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个,总投资3100万元。

2、产业发展。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02万亩,油料播种面积30.2万亩,新增蔬菜播种面积3000亩;新增特色经作产业基地面积12.05万亩;启动温氏集团60万头生猪扩繁场建设;新建渔业养殖面积3500亩,稻虾工作基地300亩。

3、扶贫成效明显。强力推进贫困人口脱贫,顺利通过脱贫退出验收考核。发放产业发展周转资金4820万元、产业发展奖补资金2100万元、小额信贷资金3亿余元,为对口帮扶的6个村落实项目资金216.4万元。

4、休闲农业蓬勃发展。建成全省知名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61个,全国最美休闲乡村1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镇5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12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园8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336个。苍溪梨文化博览园成功创建为AAAA级景区。

5、深化改革为民谋利。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新流转土地3.5万余亩;新培育农民合作社89家,新培育家庭农场280家,新建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55家。建立广元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苍溪分中心,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141本,涉及面积23471亩。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831笔,金额1.89亿元,创新“经营权抵押贷款+扶贫再贷款机制”。

6、农业安全生产。全县畜禽免疫密度100%、消毒100%、检疫100%,无一例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通过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复查验收。

7、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建成绿色防控示范片6个,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达7.7万亩。全年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81.3万亩次。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

二、部门概况

县农业局共有直属事业单位2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划管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行政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农业局本年收入合计53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97.8万元,占100%。

2016年农业局本年支出合计60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63万元,占42.7%;项目支出3461.31万元,占57.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农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397.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041.9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79.31万元,下降33%、支出减少1009.7万元,下降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苍溪县农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1.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679.31万元,下降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苍溪县农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1.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07万元,占3.8%;医疗卫生支出84.61万元,占1.4%;节能环保支出289.92万元,占4.8%;农林水支出5208.14万元,占86.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8.76万元,占2.0%。住房保障支出91.29万元,占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28.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8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84.6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项):2016年决算数为289.92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002.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992.4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体系建设144.2万元,粮食生产能力提升405.5万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42.9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870.7万元,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1329.18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推进工程30万元,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工程1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73.34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农技员生活和培训保障经费。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8.76万元,主要用于气象事务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91.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农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4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0.4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1.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增加。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30批次,3200人,共计支出40.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4.8%,主要原因是扶贫下乡次数增多。

2016年按规定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农业服务直通车1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2万元,用于农业行政执法、动物疫病防控、畜牧生产发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农业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66万元,比2015年增加241.66万元,增长126.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土壤肥料站、植物保护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及机关采购相关设备和货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农业局拥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765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等。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9.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项),主要用于:退耕还林。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体系建设,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等。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主要用于:现代农业推进工程,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农技员生活和培训保障经费。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气象事务项目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苍溪县农业局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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